結婚跟伴侶制度兩種方案~~大家選哪一種

vu84vu wrote:
目前還沒完成立法,如...(恕刪)


Anyway,喜歡甚麼就去簽,記得找志同道合的就好.
綸擬辟市 wrote:
事實上就是很困難啊!...(恕刪)



Anyway, 愛簽甚麼就去簽甚麼,找個志同道合的就好.
icliang wrote:
讚!!終於有人看到盲...(恕刪)



支持婚姻制 就是怕另一方跑掉
支持伴侶制 就是怕自己後悔跑不掉~~~

反正這世界上 自由到底
想幹嘛就幹嘛
負責?? 幹嘛負責 我自己最重要
我就是覺得不爽跟對方在一起了 想換個 可以嗎? 這我的自由耶
責任? 可以吃嗎
我都不喜歡她了 我還要對他付什責任?



我覺得乾脆就廢掉婚姻制就好了 大家都別結婚
喜歡就掛句 讓我照顧你一輩子
不喜歡就收東西走人~~~

PS 贊成這種方式的 我真的很想看當他們被另一半突然拋棄
那時候會是什麼個嘴臉~~~
自由? 己所不欲 勿施於人阿
改天其他人運用那種自由在你身上 你就知道了

沒發生在自己身上都無關痛癢
腦袋裡面光想著 追求自由有什不對
ihaterayfan wrote:
當然會告知,甚至溝通...(恕刪)


房東是沒權力綁你一輩子


換你當房東 住客想住進來就住進來 想走就走
改天你下班的時候 突然一通電話說 欸 我房子不租了 掰~~~
然後丟下一切等你去清理~~~


這就是你們要的是吧~~~
離婚很難離 請問是多數還少數???
遇到爛人反悔有什用 爛人誰選的 還不就是自己選的
要搞伴侶制只是要給不付責任的人台階下
以後結婚可以更隨便
反正後悔就換人



crazydiamondc wrote:
遇到爛人反悔有什用 爛人誰選的 還不就是自己選的


所以選錯人不能後悔?要一輩子認命?

然後政府再來說現在的結婚率那麼低要亡國了怎麼辦?


crazydiamondc wrote:
PS 贊成這種方式的 我真的很想看當他們被另一半突然拋棄
那時候會是什麼個嘴臉~~~
自由? 己所不欲 勿施於人阿
改天其他人運用那種自由在你身上 你就知道了
...(恕刪)


唉...會敢選擇伴侶制度的人多少都要有這種覺悟,
如果怕伴侶跑掉的話,而且怕到需要用法律來綁住對方,
那他/她怎麼會敢選伴侶制?

昨天看到的很有趣的國外實例,
法國實施伴侶制已經超過10年了,
但是到後來發現,年輕人通常偏好簽訂婚姻約,
倒是中老年人或是曾有過結婚經驗離婚的,則偏好伴侶制。

制度本身都有其優缺點,
重點是選擇哪一種就自己承擔所有好壞後果,
也不需要因為自己偏好婚姻制度就一副冷豔高貴可以教訓別人的嘴臉

男女結婚+1

一棵樹的枝葉怎麼樣修修剪剪我覺得都無妨
但動了根便傷了樹
男女結合本來就是天經地義 合乎自然法則
人類已經做了夠多違反自然法則的事了
別再讓欲望凌駕道德之上了
我覺得這個議題跟現代與傳統 或者開放與保守根本沒有關係
再多支持同性結合的理由 其實也只是雄辯或詭辯
男女結合是根本的真理

ihaterayfan wrote:
所以選錯人不能後悔?...(恕刪)



婚姻本來就是要慎選
一堆人都沒問題 為什有人會有問題?
就是因為一堆人覺得婚姻兒戲 沒責任感
如果你知道結婚所要負責的事情 你做之前就會想清楚
不是替自己找後路

綸擬辟市 wrote:
唉...會敢選擇伴侶...(恕刪)


你以為選擇伴侶制的人 真的會有承擔後果的覺悟嗎?
如果人會有所謂的覺悟 做決定後的覺悟
婚姻系統根本就不會有問題
就是因為很多人都只看眼前 一股衝動 對自己的利益
就去下決定
不管婚姻或是伴侶 都是選自己有利的去做
你真的覺得他們考慮過後果??? 還沒遇到對他們來說 他們不會想那麼遠
到時候再說~~~

婚姻是強制人們去對他們的選擇去負責
法律並沒有要求人一定要結婚
既然要結婚 就要互相付責 這是不變得道理


現在一堆人推倡的 說白點 只是利己 給自己最少的壓力 卻要擁有最多的保護

嗯…感覺跟廢死聯盟一樣,雖然追求的事不同。
當廢死聯盟成員的血親、配偶或父母遭到姦殺、分屍等等方式殘忍殺害,還能堅持廢除死刑嗎?
同理,支持伴侶制無條件片面解約的人,當正以為對方也是全心全意而感到幸福的當下,
遭到對方無條件片面解約再去找別人快活,
還會一樣認為無條件片面解約是好的嗎?
至少也要規定,片面解約後最短一年,不得再與他人結諦伴侶關係
我認為,最基本的保障還是要有
否則只是給始亂終棄或意圖不軌的人,最好的利用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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