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後交了新男友卻被前男友說成了【判徒】請問成立嗎?

分了就分了
管這麼多幹什麼
薪水又不是他給工作又不是他指派
男女雙方分手後再交新的男女朋友
這樣叫做背叛的話
好像很沒有責任吧!!
因為說好聽點是男女朋友
說白了不就是朋友
朋友間任何人都有權利去認識其他的朋友吧
結了婚友婚姻的束縛
但未結婚的友哪些束縛呢???

竟然都已經選擇分手
也就因該好好的祝福人家
不要有任何的怨言
只怪自己沒有做的很好
或是有小細節他不滿意的




開版大大~
一個月後~才有新朋友~已經算給你朋友面子嚕
我遇過~分手一個禮拜後~就有新朋友~照片還抱一起呢。
所以阿~不算背叛~
只能說是:『不甘寂寞低傢伙』
翔3705 wrote:
開版大大~一個月後~...(恕刪)


QQ...我以前有次是分手的下一秒鐘就和新朋友抱在一起了...
現在年紀大了沒這種好康了...
不想看文
因為看到錯字
背叛
叛徒
咻咻冷風 wrote:
分手時雙方都沒有交任...(恕刪)


分手後還在靠邀的
別理他啦
別說成不成立 根本就不用理他的想法


還好啦 反正都分了 啥評價都沒差了~
這類型問題很白癡,所以我一蓋分手連朋友都別當,完全各走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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