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樣算破壞對方家庭嗎...

別這樣吧
外遇真的是玩火
你可以找單身的
別讓這把火燒上身
免得連命都沒了

社會案件看太多 真的恐怖
躲起來 wrote:
別這樣吧外遇真的是玩...(恕刪)


謝謝

已經分手了 只是當個很好的朋友而已
d0117 wrote:
現在她老公希望她能跟我斷絕任何關係,該放手嗎?


最好斷乾淨
連見面、電話、傳簡訊都不要

難保你們會舊情復燃

這種事 我以前也遇過幾次..

一次是我因工作上與供應商的某位女性業務, 她也說因她老公宗教信仰的關係都不碰她, 讓他很寂寞...
另一回是對方說她男友只會在喝完酒之後把他硬上都沒前戲..
不可否認的我都積了些功德, 畢竟助人為快樂之本嘛..(小朋友不要學, 叔叔這是違反社會善良風俗的!!) 劇情甚至可以比擬家庭倫理片.

兩方面郎有意 妹友情時, 會將希望對方為你做的舉動 以目前他遭到的"困境"方式來闡述, 藉此製造機會.
我只能勸告版主, 別太認真, 有本事ooxx幾回就好, 相信我, ooxx幾次後妳們倆都會回歸平靜的.(小朋友不要學, 叔叔這是違反社會善良風俗的!!)

那我現在呢?~跟這些往事的當事人, 現在都是純朋友, 也不會有任何遐想了.

vovon wrote:
最好斷乾淨連見面、電...(恕刪)


見面是每天都一定會見到面的(因為同公司.不同部門.科室)

至於電話.簡訊 早就全斷光光
沒錯~~
不要知法犯法~~
請止步!!
說句老實話
你還是滾出別人的生活吧
自己爛還編理由介入人家家庭

如果女方因你而離婚那你不是更爛
總之你就是破壞他家的一份子
他的小孩以後會怎樣看你

如果對方早已經離婚
那你去跟他交往那說真的
我是用12萬分的祝福給你
但這情況下很難
還會趕你的羚羊
會想找已婚者,有兩種,
一種是婚姻非常不幸福,這就是你所說的同情而產生感覺,
另種是婚姻非常幸福,這種是想得到別人幸福但又沒勇氣去找到幸福,然而那種較恐怖呢?絕對是後者大於前者,當幸福被別人搶走,任誰也無法接受,但不幸被搶走,樂得很,所以你算造福吧,只要三方都可接受,有何不可,不過不要忘了還有小孩的感受喔
netwu001 wrote:
我想借這版問一下.....(恕刪)


沒錯,
妨礙家庭罪實務上要"捉姦在床"才能成為有利證據......



樓主,
我覺得成年人都知道對錯,
不怕吃官司的話就上吧~~

有法律問題歡迎免費詢問唷! smile6746@hotmail.com
dougmichelle2001 wrote:
沒錯,
妨礙家庭罪實務上要"捉姦在床"才能成為有利證據.........(恕刪)

記得最近才有一篇新聞,沒有放進重要的地方,譬如用手,嘴巴是不算的,
要放進去才算有效
只說白賊七是最會白賊的代表人物,就被刪文了...所以管理員認為正宗最會白賊的人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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