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跟她老公雙方都是在失戀時湊在一起的,也可以說感情基礎不深,前一段時間她老公又常常辱罵她,做了一些讓她很傷心的事情,甚至喝了酒後也不管對方的感受就對她硬上,雖然有2個小孩,但是身材還保持的不錯,所以她漸漸的對她老公失去情感,只是覺得對方只是小孩的爸爸,其他就什麼都不是了.
就是在這個時候我的出現,讓她的心有了漣漪,有了感動,我們在一起這半年,她當然也希望我把她當成老婆一樣看待,所以這些日子,她漸漸的對她老公越來越冷漠,甚至感到不對勁,所以他也努力的找尋證據,目前他只知道有我這個人,
她也跟他承認我只是她很好的朋友,現在她老公希望她能跟我斷絕任何關係,該放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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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想吃上官司就收手吧~
如果真的想跟女方在一起,請女方與她老公離婚,接下來一切就好處理了。

如果不想離婚的原因是因為小孩子的話,我只能說…都是狗屁…
不正常的雙親家庭跟正常的單親家庭,前者對小朋友的影響才是最大的。
腎上腺素急速分泌~
火玩很大喔~~~~~~~~
不想賠錢就快收手喔~~~

在女方不放棄原本的婚姻之下
就是破壞對方家庭

小孩很無辜的

我比較想知道.你的愛情 是從同情開始的嗎?

如果是....恩....是不是要再想一下.總覺得愛情 最好不要從同情開始 比較長久.

感情世界裡 你不是第三者.她老公才是第三者.

法律規範裡 你是名副其實的第三者.





算。。。。大大請保重。。。要嘛就等她們離婚再來。
不過最可憐的是那兩個小孩。
當然不是從同情開始,她老公對她的種種,也是後來才知道的,只是知道後我更心疼她而已,而且也沒有立場做些什麼...
建議還是等對方把她老公那邊處理好以後再繼續交往
無論他們的婚姻有什麼問題,在法律上你都能算第三者
從前從前有一隻笨貓,不小心變成了隨處可見的瞎忙族,而且還是薪水不多的那種。
以你的敘述看來~
再來回答你的問題
"這樣算破壞對方家庭嗎..."

是的~
不要問~~很可怕!
我想借這版問一下...
如果兩人不發生關係,是不是只有道德瑕疵...
真正發生關係才會有法律第三者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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