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in鏡 wrote:
六月份我跟我弟弟吵架...(恕刪)

提出告訴當然可以呀
但是,問題會解決嗎?
親屬之間使用法律手段只會讓事情越來越糟
就當作一種投資吧
也許幾年後他會加倍還你
浪子也有回頭的可能阿
你只有兩條路可以走
一是柔情二是悲情
提出告訴你的麻煩會越來越多
Gin鏡 wrote:
六月份我跟我弟弟吵架...(恕刪)


你弟領了多少錢
刑法第三二四條親屬相盜罪
於直系血親、配偶或同財共居親屬之間,犯本章之罪者,得免除其刑。
前項親屬或其他五親等內血親或三親等內姻親之間,犯本章之罪者,須告
訴乃論


刑事訴訟法第二三八 條
告訴乃論之罪,告訴人於第一審辯論終結前,得撤回其告訴。
撤回告訴之人,不得再行告訴。



卡片 ~~ 如果還在你那邊,放皮包隨神帶走應該就可預防了吧

換密碼到時候被提款機吃掉就很麻煩了 .... @@



錢雖然是萬能

但是有很多東西

是錢買不到的

感情一消失就找不回來了

幸福不在得到的多,而在計較的少
ulysis wrote:
刑法第三二四條親屬相...(恕刪)



實務上這可能是侵占或背信
有法律問題歡迎免費詢問唷! smile6746@hotmail.com
Gin鏡 wrote:
六月份我跟我弟弟吵架...(恕刪)


錢再賺就有,人平安就好(沒被你弟打傷)。

問個題外話?是同父同母的親弟弟嗎?
我覺得先勸說在不行的話就告他把
最愛潛水看文
得先了解原因
為何他需要錢?

跟女友跑了, 是一起租房子還是?
生活費開銷多少?
他在讀書嗎?
在工作嗎?
既然你弟要離家,
就給他完全獨立!
不要讓他以為家是要走就可以走要回來就可以回來!




金大條耶 wrote:
需要我大哥去幫您收帳...(恕刪)


挖~你大哥的衣服做得不錯喔~色澤鮮麗,線條明顯~配色精準~漂亮勒
潛水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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