嗚嗚哈哈 wrote:先看看自己有沒有盡到...(恕刪) 其實一切依法辦理不就好了華人會"爭奪"多是因為其中有人不懂法律或者還擁有老舊觀念(例如財產只有兒子可以OOXX... 又老大可能想分更多,女兒嫁出去就OOXX...)不然其實全部委託請會計師和律師計算財產明細然後分配即可大家尊重公平的原則也不太會有真的需要對部公帑的情況
其實風無邪兄說的很中肯, 樓主自己再想清楚,樓主自己找人評理,意見跟你不同就說斷章取義....筆戰....話不投機半句多...我看你去酒店找小姐吐苦水比較適合,她們很會順著你的意思安慰你 : 啊 ~怎麼這樣,好可憐喔.....人家建議你接丈人同住還推說丈人不願意,那你搬過去就近照顧是不會嗎??當初過繼你丈人的長孫他就很願意嗎??
Roguesl wrote:但一想到弟媳問題就來了,我跟老婆說:防了小偷來了個強盜 ...(恕刪) 姐夫是小偷,弟媳是強盜~~看來樓主您老婆家的姻親都是犯罪份子樓主您也是姻親,那您是啥?縱火犯?強姦犯?~~~世界上最好笑的事就是看著樓主指著別人在罵自己,哈哈
Roguesl wrote:但一想到弟媳問題就來了,我跟老婆說:防了小偷來了個強盜後來我就說:不要拋棄繼承,為什麼要讓他們過的那麼好,錢為什麼要留給他們花...(恕刪) 感覺都是你在使弄挑動你老婆原先己經較為敏感的神經,然後再讓你老婆出面去喬也對啦,這種事怎能由你出面??你不過是外人一枚,有事也是你老婆說話,何時輪到你??對了,老兄你的口水也擦一擦好嗎?都滴到地上去了~~你自己不知道嗎??
這,講穿了,開版的也管不著。我們是人家的女婿,說是半子,事實上是外人。唯一能做的,是讓老婆知道,將來小舅子如果出了問題,自己是不會貼家財去就舅子的。所以,放棄繼承是好的。這樣就好。其於的,就是能幫岳父母就多幫一點,跟著老婆盡些孝道。至於小舅子,就甭花心思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