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不想要
因為要回來看了也傷心
不如當做沒這回事

如果真的要算
我可以買20台 iphone了吧


young116 wrote:
感謝大家的意見提供, 這個主題應該是否定想法居多.....
談感情的確要兩情相悅, 但也要量力而為
只是碰到的人....其實也是量力而為, 送貴重物也是日積月累一點一點的存, 非貸款或借錢 才買
但看到她或他交往已達4~5年以上卻被莫名的打槍, 一句不適合而分開 或沒感覺..遠距離..我喜歡上別人等
感覺真抽象阿
所以才會興起這想法, 當然誰戀愛會去訂契約或約法三章,
小東西當然不介意,誰有時間去列清單或回想, 但花金錢累積在貴重物品的就感覺很不值, 只能說下一個別重蹈覆轍, 小而美,小而省,怡情就好, 如果可以結婚之後再送大的當作補償,哈哈
總結只能說: 就當繳學費學經驗
我可能比較站在經濟面上評估一般人, 畢竟貴重物品都是花時間存錢買的,
不是像滷肉飯一樣隨時就可以買來吃
所以才會想要說在抽象或不合理的情況下被打槍的人可不可以要回貴重物品,
也可以當作下一段戀情使用比較不會又花時間存錢, 小物品就免了, 哈哈
我大概太過理性, 看來要增加一些感性, 不然我還真的很難把 '' 當作我兩曾在一起的證據 '' 掛在心理咧~~
不過我也滿疑惑, 如果一次戀愛就成那恭喜她/他, 但他或她談了二三次以上,是每次重複類似那些花費
還是會越花越少只要達到 小而美,小而省,怡情就好的地步 (題外話啦)
,...(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