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靜海^_^ wrote:怎麼有這麼賤的男人好...(恕刪) +1雖然沒結過婚.. (有人要跟我嗎)但這種行為... 羞愧啊沒功勞? 沒苦勞?拜託~ 妳那麼優還東挑西挑? 那個貝戈戈他想要什麼?感覺都是大男人主義上法院啦!!到時不只60萬啦!!給他哭著求妳切記!! 他怎麼求都不用吃回頭草他求, 那是他應得的因果輪迴!!事過遷境後, 希望LZ可以再重新出發, 重新來一段新的未來下一次, 要更加注意喔~
小粉妹 wrote:----------------------------那就法院見吧~----------------------------------------------------- 那就上法院吧+1該算清楚還是要算清楚~反正請個律師來促進經濟吧~幹嘛讓對方過那麼爽,你卻要躲在角落哭泣~
小粉妹 wrote:~曾經我愛過一個男人...(恕刪) 男人外遇嗎?? 真的不一定!!樓主所說的一切... 跟我身邊那位幾乎是雙胞胎...只不過很慶幸... 我們沒有結婚...恭喜樓主可以脫離...祝福妳!!就當是一次的耐心與付出的學習吧!!
看完你的遭遇我也想要跟妳說聲恭喜,慶幸妳們之間還沒有小孩,慶幸妳只浪費五年的時間(如果前面交往的時間沒算入),而不是等到十年過後才發現所託非人,所以想想往後的十幾二十年的可怕光陰,現在認賠殺出是比較正確的,因為他根本就完全不值妳葬送掉一輩子的青春,至於房子的六十萬當然要拿回來阿,為啥不拿?夫妻離婚財產均分,憑什麼他說不能拿就不能拿,一切法院上見也無所謂,我猜可能是外遇的機會大,所以版主你也別簽的太快,給他快活阿!最後,給你先生以及他們家人最好的報復就是讓他們看到妳離開了,過的比以前更好!把自己打扮的漂漂亮亮,出去好好的吃一餐好吃的,好好的逛個街或看喜劇電影吧~
這就是傳說中的取暖文嗎???雖然聽起來...樓主真的不值得...但是當時怎麼不聽家人的意見呢???婚姻的成敗原本就是自己要承擔...決定一切都是自己...怨不得任何人...也沒有什麼好傷心的...但是目前最重要是怎麼自己站起來比較實在...對於法律問題...據我所知...依妳的呈述...您如果要走法律途捷是有相當大的勝算滴~~~以上...還是要問問一些...有良心的律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