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賴0915 wrote:
歷時兩年多的感情
...(恕刪)
小賴,加油!!
你能在20 歲扛起家計,能逐步償還債務,光這件事,就不是一般人可以做得到的,
要相信自己!!
如果真的兩年後,你能擺平債務的問題,你也不過32、3歲,到時是有自己的事業,
假設,此時你的前女友還沒定下來,而你還愛著她,用自己的成績證明你有能力給她幸福,
也是不錯的。
但這不是要你仍死守的這個希望,只是生命有很多偶然與必然,
很多人繞了一圈,還是會走回原處。
多對未來抱持希望吧!!
我們本來甚麼都沒有,其實沒有失去這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