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ki~ wrote:我姐跟前姐夫認識交往...(恕刪) 反抗........要不就給他個機會~讓間時來證明囉.....意指是能利用就利用沒價值就請他滾囉!!會這樣當然是對方不要了~想想還是吃回頭草好....拉的下這個臉....只說...這個人什麼事都幹的出來.......小心呀
~Miki~ wrote:請問這種人我就應該笑笑著,為了寶寶的未來及我姐的幸福接受他?還是要繼續堅持立場反抗下去?兩難。 氣啥?你姐接不接受才是重點吧你接不接受應該不重要真的不幸復合大不了一輩子不理他加賞他臉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