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養口糧wrote:
有三
也會再有四
定案


一定有五

六、七、八也會接著來
dougmichelle2001 wrote:
他應該要報復...(恕刪)




妳姊應該馬上買一台nex125撞死他


.......我承認我來亂的
~Miki~ wrote:
我姐跟前姐夫認識交往...(恕刪)


反抗........

要不就給他個機會~讓間時來證明囉.....意指是能利用就利用沒價值就請他滾囉!!



會這樣當然是對方不要了~想想還是吃回頭草好....

拉的下這個臉....只說...這個人什麼事都幹的出來.......小心呀
~Miki~ wrote:
請問這種人我就應該笑笑著,為了寶寶的未來及我姐的幸福接受他?
還是要繼續堅持立場反抗下去?
兩難。

氣啥?你姐接不接受才是重點吧

你接不接受應該不重要

真的不幸復合大不了一輩子不理他加賞他臉色
james5504232 wrote:
妳姊應該馬上買一台n...(恕刪)


其實GSR比較便宜
有法律問題歡迎免費詢問唷! smile6746@hotmail.com
外面的野花摘膩才回來找家花

這種人反覆無常

女性也是可以很獨立自主的

現在什麼人都有...............

真是....嘖嘖
不同品種在一起是不會有好結果的,
叫你姐找人一起生活,不要找畜生!

~Miki~ wrote:
我姐跟前姐夫認識交往...(恕刪)

你要跟你姊說 別笨了
笨一次就夠了
去年我們就已經證明了啦,男人啊!不用過40啦,基本上滿18就已經剩張嘴了
可能我比較偏激吧
我姊夫要是這樣,我一定修理他一頓

還好我姊夫不是這種人...因為我172我姊夫快190公分XD
重點是你姐姐怎麼說?
如果你姐姐本身的就業條件 與外貌條件不高
與你姊夫大復合的機率很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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