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華蛆的田橋仔 wrote:這句話對方的律師就很有揮灑的空間了!!!我們家有知名律師事務所的合夥人我看多了~~ ...(恕刪) 好好笑啊!! 說個事實要被告? 先去問一下你們家知名律師事務所的合夥人, 告的成再說吧. 要告快去, 別再丟人現臉了. 哈哈哈~~~
ivanlin.asia wrote:孟小姐這個例子證明,她撐得比呂小姐老所以更有錢 可是也得要有人埋單才行啊!有一個叫席曼寧的,也是從模特兒轉行當演員,據我查到的資料,她應該比孟廣美年紀大,目前還單身。週遭有一些年輕時姿色都還不錯的,但脾氣個性都不太好,目前都已經來到40上下了,賣單一直高掛,始終不見買盤
洞燭機先 wrote:可是也得要有人埋單才...(恕刪) 所以孟廣美應該算是高點賣出了.....看見她老公的婚照實在是......不過再挑的話也不年輕了,大概就會像你說的賣單一直高掛,始終不見買盤畢竟要擠進豪門也是很競爭的
精華蛆的田橋仔 wrote:唉 你們真的想害死樓主 心機好深喔!!!!無奈 從頭到尾不都是你喊著說要發告知信給當事人,還說你看多這種相關訴訟案件了嗎?怎麼?找不著總經理的信箱所以趕忙把責任推給別的版友啊?
這就是善用個人的優勢~~有人腦袋好,搞創意也可賺進大把鈔票,不到三十歲就退休。有人肯勤奮,國小或海專畢業後也可以成為億萬富翁。有人長得美,衣服穿少少的,傻傻地笑也可以靠鎂光燈賺大錢。有得人就是可以想放費洛蒙就大放費洛蒙,讓男人女人為之傾倒~ 這也是他的優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