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回應)女朋友被好友約出去,然後去家裡睡一下,OK嗎?


SAKIMORI wrote:
確定他們只有那樣?你...(恕刪)


支持你說的,趁還新鮮,敢快聞一下!!

要用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在她偷偷培養情緒前,
就要把內褲撕開,這樣比較準!!
這事情已經成為事實了,已經不是OK不OK的問題,而是接不接受的問題。

我個人是傾向接受,因為既然女友對妳坦白了,那就給她一個機會下不為例吧。

不過,我不信一男一女躺在一張床上沒做什麼事情睡得著。

Noctis Lucis wrote:
支持你說的,趁還新鮮...(恕刪)



大哥,你怎麼感覺說的好像在打獵啊~
你女朋友瞎很大~
怎摸會答應去那個男性朋友家過夜!!
她有習慣性劈腿嗎?

我以前也和朋友的女友很有話聊!
甚至無話不談!但是我還是會和她保持距離!
因為我更在乎我朋友的感受!

你朋友知道你和她交往的事嗎?
你這個女友你也要觀察日後她和別人的互動吧!
不能全怪這個朋友!
有人說的也對!要宣示主權~
這樣你才不會日後當烏龜!!

我一個朋友也想過要搶我一個很正點的女朋友!
我也是會和朋友宣示主權!朋友就會尊重我!

加油吧!別給別人追走~
這個女友也是要注意一下就是了!
怪怪的行為~
百年修得同船渡
千年修得共枕眠

你說OK嗎?
不就是QK嗎
請善用關鍵字 小妹
阿步雷 wrote:
先說明,這位男性朋友...(恕刪)

凌晨4點 -- 不對的時間
睡在同一張床上 -- 不對的地點
摟一下我女友 -- 不明的企圖
男性朋友是好人,不會對她怎樣 -- 只是摟一下
白癡才會相信沒有鬼!
趁早砍掉吧!
這樣你還能忍~

你速不速南倫阿~

JessieC wrote:
我認為不是單身的時候...(恕刪)



JessieC

你說的太棒了~我一直沒辦法完整表達這樣的意思!!

給你1000000000000個讚
可以找到一個女生~ 陪你一起吃泡麵,是一件幸福的事!
不只要插旗宣示主權
還要派巡洋艦巡弋一下
必要時參考憲法第38條
行使締結條約、宣戰、媾和之權
看來您的女友比較喜歡您所謂的好友,不然沒事不會和他睡一起的,和您坦白只是先消毒,讓你您覺得沒發生甚麼事安打一下您而已.千萬別對您朋友宣誓主權,說不定他會背著您偷偷上,那樣更慘.最好的方法是找朋友聊男人的話題,無意間問說聽說他搞上您的女友,包管他沒心防和您和盤托出,只是您要真的能接受真相才好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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