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分手對你來說到是不錯的解脫!既然你都不認同這樣做法,現在制止他絕對是好的!不然偷竊習慣一旦養成,終日有不勞而獲的想法,也對這樣想法不覺得可恥,未來會怎樣你也很清楚,而且現在才剛開始偷三萬,未來呢?多一個零,再加一個...等到事情爆發,後果會是如何?如果那時你依然是她的男朋友或是升級為老公,你幫不幫?幫的了嗎?一個月多拿三萬(大於他的薪水兩萬),一年就三十六萬,如果只還錢就已經是一筆沈重負擔,如果惡習不改?如果偷習慣了,除了從自己店裡偷,也偷到外面去呢?所以分手會許是個好選擇
mikulu wrote:她賺錢很輕鬆.....她大學畢業後在家裡開...(恕刪) mikulu wrote:等你拼到事業有成再來跟我談結婚!!!!!!!!...(恕刪) 可以合併文章嗎.......以後偷人怎麼辦......
mikulu wrote:她大學畢業後在家裡開的店(跟親戚合股)工作一個月賺兩萬再拿三萬(直接拿收銀機的)一個月有五萬進帳沒有人知道...(恕刪) 所以你在自暴..你的朋友(也許是女朋友)每個月都當小偷..偷人家3萬元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