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準親家開這樣的條件妳們覺得合理嗎

如果您把所有的邏輯想成:對方的父母知道女兒未婚懷孕了,很生氣;要想個辦法讓她把孩子拿掉,並且和那
個搞大她肚子的爛咖分手

那,會有這個條件也不意外啊~~
悠然~~
pingping01 wrote:
忘了說一下背景小弟不...(恕刪)


我覺得,以你的狀況...

若對方不讓步,就把小孩拿掉吧!

小弟我投入職場N年了,也不敢輕舉妄動.
pingping01 wrote:
女朋友是希望在家帶小孩 工作意願不大 ...(恕刪)


我想到某個媽媽帶小孩洗碗的廣告...

呵...太天真了...

pingping01 wrote:
父母親是有提供小弟位於台北市的住所
小弟則是一個工作過的學生七月能銜接
但女友母親認為需要名字的移轉 (這點橋不攏)
而工作的話希望小弟是一名公務員 因為其他公司未來可能面臨裁員的風險
但公務員等於叫小弟重新開始 因為並不是有經驗或工作能力就能夠上的
但房子過戶真的讓小弟很難說服自己和家人 畢竟自己會有更大的風險...(恕刪)


只想問你,是不是非對方不娶,如果是的話,那一些問題其實都好解決
如果只是因為有小孩而要結婚的話,那不如不要
pingping01 wrote:
忘了說一下背景

小弟不是一般的學生 七月就能投入職場

而對方家長並不是試探小弟 而是堅決的要求這個條件 並且房子是需要在台北市的 才能明確保障女友

小孩如果生下來 小弟父母會幫忙養

有小孩也並非雙方刻意 完全是沒預料到的結果

我能體會對方母親的想法 但自己父母的親朋好友都覺得對方的條件很開玩笑

小弟現在處在 要跟父母好好請求溝通 還是說這是段無緣的愛情

想破頭 想到沒辦法判斷

不知道有沒有前輩經歷過類似情形



小弟的父母是認為如果是小弟以後賺的

或是現在買的房子 父母願意幫忙出頭期款 這時房子的名字登記誰的她們無意見

但目前住的或是擁有的 要過戶給女友是天大的笑話 是想搶財產

對方父母則是說 如果小弟需要貸款 以後生活會很辛苦 不希望女兒受苦

女朋友是希望在家帶小孩 工作意願不大


背景...
那又怎樣一.一?
在台北市背景比你硬ˋ可以不愁吃穿一生的一堆!(新北市也不少)
隨便一個都有可能直接把你輾的很難看= ="
既然你都知道有可能是你未來岳母的想法了.那你還有啥問題?我不懂!

雙方長輩各自考量的點可以說是都沒有錯那...問題就出在你跟你馬子身上囉=.="
今天若女方家長不給你後路走擺明就是要你死...那就不會有一條雙方聯名的不動產這個條件!
這一點站在保守派長輩的立場來看算是很客氣了

無法判斷?
那"現在買的房子 父母願意幫忙出頭期款ˋ小孩如果生下來 小弟父母會幫忙養"這兩段...
是伯父伯母給你"裝銷耶"就對了?
伯父伯母願意出頭款.就表示剩下的你要吃自己!
在這種情形下.你還有得選擇嗎?

就實際層面論!
縱觀各方情形之後.你也只有一個選擇.就是:
結婚>>女方後面準備待產>>你!專心為房子錢跟家庭開銷打拼一段時間直到老婆可以重回職場!>>兩人一起拼奶粉錢!
這一條路是你最好的選擇!

當然!
你也可以為自己造孽拿掉孩子之後跟女方斷絕.我沒啥意見!


接下來.你先跟你馬子溝通吧!
她如果想按照她爸媽意思辦...你就自己看著辦!
她如果想拿掉...你也是自己看著辦!

最後給你一道殺手鐧.老人家不管玩多硬.孫子是最好的必殺技!
不過你們夫妻倆就要"雖小"一段時間= ="
這是必要的犧牲
就你的文來看.伯父伯母會疼孫應該確定了.剩下的就是女方那邊!

另外.樓上也提到了!
你跟馬子是否有彼此要成為夫妻的覺悟?
這個問題先處理好!
如果覺得對方是獅子大開口,
那就拖下去啊,怕什麼?
反正到時候肚子大起來,
丟臉的也不是你家。
In 15 minutes everybody will be famous.──by Andy Warhol

kenjilee wrote:
那就拖下去啊,怕什麼?
反正到時候肚子大起來,
丟臉的也不是你家。...(恕刪)


以目前的社會來說,未婚懷孕是正常的,沒甚麼丟不丟臉
但是如果生下來後,女方不要小孩而且跟樓主分手的話,
男方會要那個小孩嗎,如果男方也不要,那是不是又多一個小甜甜了

先謝謝各位大大幫我想了這麼多方法


我和女友已經論及婚嫁 對方家長本來也看待我如女婿

平時女友和女友母親都是我載來載去 不管是女友上下課 我都是每天從台北出發到女友外縣市的家載來台北

下課再載回去自己再回台北 平時和她家人一起出國 一起去玩

但小孩在有避孕下來的太早

以前說過甚麼都聽老婆的什麼都給老婆

沒想到女友媽媽會開出小弟名下房子給女方

小弟父母認為這數千萬是為了我們以後沒錯 但不同意在現在就過戶

而這房子是我和女友兩人的居所他們同意 怎麼住怎麼處理只要不移轉她們都沒意見

但如果想要以女友為名的房子 就只能另外再購買 幫我付頭期款

我很感恩 因此不敢違背

沒料到女友媽媽 會死硬的要求

因此很困惑 我該大逆不道嗎



小孩如果生下 小弟是無論如何一定要 而老婆也是無論如何都是我的寶貝

pingping01 wrote:
先謝謝各位大大幫我想...(恕刪)

那你還有選擇嗎= =?
找個時間跟兩位老人家去女方家先跟女方家長作溝通吧!
隔空交戰沒啥鳥用
因為若按照你所說的.那最好的平衡點是:
1.對女方家長說明自己家長想法!(此點最好雙方家長先面對面坐下來長談!)

2.伯父伯母先暫時把你們丟出去那一間另外買的房子住.原本這一間...就先黑箱作業吧!
(就是暫時讓伯父伯母處理.至少外面那一間以後有啥問題你自己還有後路可以退!)

3.你自己也爭氣一點.拼給自己爹娘跟岳父母看!

剩下的...就看造化了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30)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