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e_888 wrote:
好像小朋友在吵架你要...(恕刪)

讚...
2000不爽
外面
欠我債的幾萬我都懶得追討

要不然這樣好啦
年底賣蓮霧
第一箱賺的錢,我幫你出一半....這樣有沒有爽了呢?

k361213 wrote:
好吧我就大概說一下為...(恕刪)
我是蓮霧王 ~路過蓮霧園
雙方面都鬧僵的話...只好走法律途徑,報警囉...

k361213 wrote:
我有一個前女友以前很...(恕刪)


不會是她跟你分手避不見面了 你想用這招逼她跟你見面吧

不然這種事需要搞得這麼複雜!!
交往過程的付出, 都是雙方心甘情願的,

分手後的不甘心, 你想要得到什麼呢?

就只是為了不想吃虧嗎?

辦門號這種事情, 是你在做之前, 就要想到的後果, (個人認知裡, 認為是風險常識)

吃虧也是佔便宜, 藉由這種事情可以看清人品, 建議你不要太執著那幾千元, 早點解決這事情, 對你的情緒也是種解脫
你再繼續這樣拖下去,我敢說你的存款會從剩下5000變成可能負債...

搞不懂這有什麼很堅持的 區區兩千塊你要搞得這麼複雜

有捨才有得阿! 你真的天真的認為女生會乖乖出面嗎? 都演成這樣了 還在鑽牛角尖幹嘛呢?

花個兩千塊趕快把麻煩解決 不是一身輕嗎

k361213 wrote:
重點就是這兩千多我一...(恕刪)



才兩千多而已~ =.=" 你怎麼不說 當初 愛得要死要活的時候 三千塊也不算甚麼~~ 拜託~ 好歹 人家 你也有睡過吧~~ 這種小事 有必要大費周章上來01取暖嗎~~ 花錢就能解決的事情~~ 一個大男人 幹嘛那麼小家子氣~ 哀~~

你給了她機會,是她自己不要
建議證據收集好,報警
當做送她一個教訓,讓她長大

冒用身分,可大可小
如果是我,絕對不會私了
你吃虧 她占便宜
可是不然怎麼辦勒

k361213 wrote:
我有一個前女友以前很...(恕刪)


建議,你先傳簡訊告知她,再不出面處理,

就照法律走。

威寶的無線上網,是她在分手後,未經你同意,就隨便用你的名義申請,

所以這已經是偽造文書,

直接去威寶門市告知店員這並非你本人親自辦理,

然後直接給對方一個警愓。

不然現在只是二千,等他給你打到 三四千不繳,你的損失又增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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