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sk1491 wrote:
我不可能生兒子因為就...(恕刪)


你女友/老婆的爸爸也跟你一樣想法

也保護的很好 還不是被你拐走...

所以你只喜歡女兒

那就先作好女兒被別人兒子拐走的心理準備吧!
如果是自己從小費心教育的小孩
我覺得只要讓他們瞭解什麼事可能發生的後果
讓他們自己考慮能不能承擔
還有怎樣的行為會構成犯罪行為
(例如說 跟未成年的在沒有合法的婚姻前提下發生性行為就是犯罪)
其他的就只能讓他們自己去決定了
小孩的行為不是父母說行不行他們就一定會聽的
分年齡????

真的要區分的話........

只有2階段

年輕是硬著等

老了就變等著硬........

Mechaome01 wrote:
的確,阿嬤的年代18歲就結婚,阿嬤的阿嬤的年代,15歲就生子了。更別說原始時代的人類,基本上身體性成熟就可以傳宗接代了。而人體被設計成女生12歲就月經,意思就是在自然狀況下這時就已具有生殖能力,那麼在12歲發生性關係基本上也是符合自然的事。

現代社會是因為加了很多的考量(如心智成熟度,以避免小孩被長輩欺負造成陰影)。所以一個女生15歲就發生關係,是不太被容許的。不過若不論法律,以世俗來看男生似乎不太受年齡限制。很多批評現在年輕人太早發生關係的男性,其實根本是在針對女性而已,這些男性當年其實巴不得愈早脫離處男愈好...




人類先天身體設計 差不多在國、高中時期
就準備好去面對這課題了 以前的人們也都是如此

但的確是因為現今社會的種種情況考量

時代不同了 是絕對需要的考量
延遲到18歲才被許可
這約5年的時間 應該可以算是所謂的緩衝期
瘋狂就是做著一模一樣的事情,一次又一次,卻期待著有所變化。 這就是瘋狂。
只是我很好奇
以前我們那年代
只有在國一健康教育學到男女性器官的課
並沒有教說性交需要用到保險套
聽說女生是在國小另外偷偷教
不知道現在的性教育是怎麼教的
常常看到有小孩懷孕了四五個月都不知道
還有人流產流到公車上的
真的有點扯
好歹保險套也戴一下吧

hakasan wrote:
如果是自己從小費心教...(恕刪)


我最近深深的體會,過去、現在、未來的差別,
過去...我一直以為讀大學才要給保險套這種蠢事,
現在...勸各位爸爸媽媽,一定要提早到高中就一定要耳提面命了,不然花錢還解決不了事的!
未來...我真的不知道未來的爸爸媽媽要如何面對新世代的影響!

做愛做的事小,觸法事大!

刑法227條
對於未滿十四歲之男女為性交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對於未滿十四歲之男女為猥褻之行為者,處六個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男女為性交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男女為猥褻之行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項、第三項之未遂犯罰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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