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是可憐...居然從大老婆變成小三...還要幫人生子結婚不登記(根本沒有結婚,台灣97-05-23起,實施「婚姻登記制」,新人須到戶政事務所辦妥結婚登記,婚姻才有法律效力)騙白癡的說法,這口氣你嚥得下去嗎???
judy1423 wrote:小女今年27歲,四年...(恕刪) 現在結婚是登記制,沒去登記形同沒有結婚 所以他的意思是,擺喜酒給人家看...他不想擔這種負心人的角色反正到時雙手一攤,是女方不願意去登記那妳也百口莫辯 真是可憐了妳跟小孩,這男的該死
建議一 不要懷這種人的種,更不要替他養小孩,拿掉建議二 若不想(能)拿掉至少也要結完婚(宴客+登記)談好條件再離不要去想他會不會良心發現他現在會良心發現都是騙你的一個人一但有這種狼心狗肺的想法,除非斷手斷腳,不然是不會醒的
如果他說婚照結的話..就請他辦理登記...不要假裝是好人..沒有去戶政登記都不算是結婚..到時連贍養費都沒有他說他會負責..那哪天他不想負責怎辦...雖然可以強制認領啦...如果沒結婚的話我怕的是...將來妳反而會變成小三最好的辦法就是找他學妹出來聊一聊.還有孩子畢竟是條生命~孩子沒錯~錯的是他老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