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TTB wrote:事情是這樣的 如果發...(恕刪) 我想這個狀況要看樓主跟對方的關係程度如果是真的有感情可能一起講清楚 如果互相能改善配合 結果可能會是好的或是真的不能在一起如果是對方的問題 讓對方瞭解一下說不定 對他的下一段感情(OR性關係)會有幫助如果樓主對對方的感覺 只是一般般然後性的狀況 很不能配合也就早點離開好了不過既然樓主會這樣問 代表也不想傷害對方我覺得其實可以用 真的不合適的方式 來交代如果只是慢慢的不連絡 反而折磨對方另外如果性關係不合的部份 樓主認為對方可能可以接受這樣的說法直接說清楚 也是比較好的個人經驗
richard7083 wrote:BTTB wrote:真正不合如何逃逸事情是這樣的 如果發生過關係(只有一次)肇事逃逸.....這可是刑法的罪責啊!!...(恕刪) 是因為鬧出"人"命了嗎 我已閱讀過並同意遵守討論區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