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山飛狐 wrote:
剛剛看了之後也很火....
人死了之後能再復生嗎?
在人的一生當中有很多事情錯了就是錯了,
絕對沒有無重新再來,重新改過的機會,
也沒有任何的回頭路可以讓你再走一次!
給犯罪的人一個機會,
一個他知道他做錯了的機會?
有時候我真的覺得這種完全仿效西方國家法律的作法真的是種偽人權,
請問?
那受害者與家屬怎麼辦?
社會大眾怎麼辦?
大家都生活在一個未爆彈的社會當中.
試問?
這個社會到底要賭多少次反罪之人能夠浪子回頭,洗心革面,
賭個百中選一或是萬中選一嗎?
如果大家都可以重來,
那當年的希特勒一定不會想進攻蘇俄,改成議合或是戰略伙伴?
山本五十六一定會堅持不能偷襲珍珠港?嘗試其他方案?
國中生?
當一個壞蛋在國中生時能幹的壞事可多了,
居然這麼敢,在教室夥同其他同學在校強姦女同學,
在學校耍狠的真的是混的一代不如一代,
混的很沒格調,沒叫肖.....
所以一定要嚴逞重判,
這樣才能讓現在與以後的國中生,甚至是社會大眾知道,
做錯事........
是沒有任何回頭,重新再來的機會,
巴結一點!
很火+100000000
基本上,我不是不相信人會改過自新,但是,通常會改過自新的,都是遇到某個狀況,然後大徹大悟的,所以比例非常低,所以,真的有必要為了這種1/100或1/1000的機會,而賠上更多的社會成本嗎??
治亂世用重典啦,有人說現在不是亂世,可是,等到真的變成亂世時,真的還來得及嗎??
一堆法官在做出判決時,經常都說依據"之前的判例",怪了,為何不能發揮創意,自己創造出不一樣的判決出來??阿不是都是高材生,都讀了那麼多書,為何要一直依循之前"可能是"錯誤的判例來做出判決??
說他們是恐龍,根本就是污辱到恐龍...這種法官,跟不會思考,沒有感覺的植物人有什麼差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