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個人覺得,這女的之前有男友,所以拒絕A男,只是因為覺得男友不夠好所以想多看看外面的世界後來關係吹了,年紀又大了,媽媽叫她要趕快找個人嫁掉, 所以這樣子搞A男大女小差五歲,女方又32歲了,就看A能不能接受
信誓旦旦的未來 wrote:千萬別傻傻的表白了....(恕刪) 沒錯~千萬不要再告白了!!就這樣一路曖昧下去吧~該做的就做~該推的就推~一切讓他自然發展下去就對了~等到發覺的時候就已經算是在一起了~哪還需要告白?告白真的是最笨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