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以我的例子來說:
在結婚前,就跟我女朋友(後來不小心變成我家的女王了)
己預定了房子(預售屋),訂房以後我們二共同存錢,跟會,
一點一滴的付頭款,工程款,尾款,交屋及裝潢.....等,
但我們在買房之前,就有相當的體認及共識,那就是短期
內生活品質可能會不太好~
(存錢真的很重要,賺再多,不會存也是枉然)
最後在五年內我們把所有的會及貸款全部還清
,而期間二個小孩也相繼出生,這段時間都由我家
女王每日記帳,相關的支出只要超過100元以上的她
都會記,到現在她還是每天記,可能己經養成習慣了,
現在看了以前的帳本,還很佩服我們一家是怎麼過來的;
當然期間我還是有換工作,因為家及家人給我往上的動
力追求更高的所得,~
所以記住,凡事都要計劃,但是一定要獲的妳女朋友的支持,
另外父母是父母,你是你,養你那麼大了,你不應該再從她
們那裡挖錢了,她們沒有欠你什麼,更沒有欠你女朋友,
一定要讓妳的女朋友死了這條心~
,只不過有些長輩不能接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