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lent1004 wrote:跟他交往的這一年以來 我都覺得他是一個很不大方的男友...(恕刪) 為什麼你還願意跟他走一年??你還要再繼續另一個一年嗎?要-這篇就沒意義 被你男友看到 對兩個的感情只會扣分不要- 這篇就更沒意義了 分手就好 (不過可以讓大家罵罵他也許你會氣消.不過論壇一定會有正反的聲音)
從小我爸爸就跟我說,男生約女生出去理所當然要負擔費用,如果沒有能力就不要約女生出去。所以,我也很習慣讓男生付錢。但是我覺得兩個人在一起是互相的,我也交過當兵且無存款的男朋友,他沒錢的時候我們就一起過苦日子不要花錢,如果是我堅持要享受(出去玩或吃大餐)那理所當然我會大方一點把錢掏出來。
文章已閱~公主病初期症頭~~~凡事以我的標準為標準基礎版~建議:找個有錢又凱又肯花錢在你身上的男友吧! 既然不滿意為什麼還要跟他再一起呢??話說~凹一個當兵月領六千多生活的人是很過分的一件事!有時候放假返家的車錢就可以吃到一半的薪水~喝個飲料買個便當繳個電話費可能就空了!如果沒有其他經濟來源~服役期間絕對是很難過日子的!而且~交往就這樣~~結婚後會不會標準加倍~這就讓人值得深思了!
dapon111 wrote:這種問題根本連問都不...(恕刪) 如果要裝闊裝凱搶付錢擔起所有責任滿足一切物質才是真男人~~那是不是顧家~照顧小孩~為家無怨無悔付出才是真女人?我想這標準肯定不是你想或我說的就是對的...每個人都有各自選擇的自由~~不要搞出莫名其妙的標準~對雙方都是不公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