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SIR wrote:我也曾經有機會跟人妻交往,我承認這種被喜歡的感覺很不錯,但是我沒有那個膽,因為我想到淫人妻就算不被人報復,但已經傷害對方的老公...(恕刪) 很慶幸,我有跟人妻短暫交往過...可惜只有兩天一夜時間雙方來往最重要的默契是,今天做過的任何事...明天就不要說這件事忘了他(她)吧!!!彼此好聚好散還是有機會任何一方要是做不到,無法忍受孤獨......就沒有資格玩這場遊戲!免得玩火傷了自己,也害了人家家庭! 切記PSIR wrote:認同我的人請按個讚給我一點鼓勵,謝謝。...(恕刪) 我加你五分如何...Good luck
克雷西歐部魯斯 wrote:個人相信大部份人只是...(恕刪) 大大講的沒錯...成年人都知道這事是不對的...但壹週刊就是賣得這麼好...上至達官貴人.下至販夫走卒...每天都有故事可寫...也讓我們見識到人性...套句曾經發生過的友人所說的話..男人不要說自己不會做這種事...只是你沒遇到而已..再次強調這種事是不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