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嘴巴也是砲了點
不管什麼年紀的男生,難免起口角
你就沒認真或開玩笑罵過人?
何況還是朋友兼團員不是被陌生人罵
有時候人在氣頭上講出來的話本來就比較難聽 男女都一樣
真的是朋友有什麼不能好好講?
一個巴掌拍不響,你自己要跟他在臉書起爭執,被罵完來發文取暖要告他?
臉書是一個你的朋友跟他的朋友都能看到的情況
你公開發佈狀態給他難看,又怎麼要人家給你好臉色?
真有閒時間跟耍認真的話,當下看到拍照存證,去警察局報案啊
啊上來543的一堆,不是取暖就是討砲
要是女生看到你這樣,還真不知道該怎麼說 講好聽點說你"沒肚量"
告贏拿他錢怎樣?以後茶餘飯後拿出來說說嘴,誰聽到會想鼓掌?
自己定義"朋友"這兩個字吧
Diablo wrote:
吃飽撐著沒事幹有閒錢是可以去告告看,沒人會保證你會勝訴
官司拿到的錢其實不多,會得到的是跟朋友撕破臉和勝訴時的爽感(其實也沒多爽)...
這倒是...
算勝訴
賠你三~五萬..差不多啦..
有正常工作的人...這點錢還付的出來...也不會痛...
30萬就會痛了....
面子?...這會有啥面子....
所有人都知道他罵了你,你告了他...就這樣...
萬一他對其他所有人說...
我只是隨便講講,他就告我...你們以後跟他講話小心點啊...
你會更不爽吧
這種朋友就不如不要....
樂團...管他嘞.....把他踢掉...散掉啊...
對結婚的朋友不好意思...有別的方式可以補償...
4先生"說實在的,我度量真的很小~ 你最好別惹我!! 我不是開玩笑的!!"(其實這句話已經構成恐嚇了吧?)
不...不算....
如果他對法官說...我打算把他以前的事通通跟別人說...讓他難看....
也是凹的過的...
構成恐嚇...要直接(對你發生效用),具體(預計採用方式)...
EX:對你說...
下次見面要打斷你的腿,
或
走路要看路..不要被車撞了..(有被判恐嚇的案例...)
如果說...你不要XXXX...我會打人的....
這樣不算恐嚇...
(當然...他打了你...算傷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