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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婚後才會發現對方缺點面,這也是我贊成婚前同居三年的緣故
偷看我的簡訊,通話記錄,或是網路PO文,然後再來逐項質問我,只要我沒有回答,她就會說
:〔又不是什麼見不得人的事情,有什麼不能說的,你不是常說,敢作要敢當嗎?〕
我真的無言...
然後吵架時罵我的簡訊,事後她都會拿我的手機刪掉,還會拿過去甜蜜時我承諾她的簡訊話語來
頂我:〔你過去說的都沒有做到...〕
跟老婆吵架,這種啞巴吃黃蓮的苦不是結婚前能夠體會的
最後,我不是沒有認真想過狠下心來離婚,但是當我看到她哭的很淒慘的時候,我覺得要是離婚了,
我就是耽誤她這一生的罪人(要是離婚,她的內心創傷大概會讓她獨身一輩子),這點我實在是不忍,
所以咧,結婚前是男人,結婚後就僅能稱之為"配偶"了
不過她心情好的時候,人是很nice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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