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要離職公司卻不肯放人.....


mach1688 wrote:
把這篇po給老闆看,...(恕刪)

一個月只有1.8後來變成2.2.......其實我的抗壓性也會很差
這種工作,我會歸類為助理,無特別能力,幫忙處理文書,或是還在學習的人,這種人可有可無,走了一個馬上可以換另外一個,不太需要培訓
假如,真的如開版所說,公司倚賴該人的技能.....這樣開2.2~2.35
那麼這樣的薪水就是不合理

能講出「現在年輕人」這種話的人,想必年紀不小.....看事情會這麼偏頗還真的頗令人惋惜
我是水瓶子,請叫我瓶子,英文是叫不出來的啦,我什麼都沒掌握好,如今我能做的就是抓住騎單車的這快樂時光
poppop963 wrote:
各位有沒有甚麼好方法可以不傷和氣的前提下如願離職呢?? ....(恕刪)

到底有什麼面子好留的
22K皇恩浩大嗎?

連十幾年不見的朋友,不熟的同事丟個喜帖來,也要上來求籤問該不該包紅包
還顧人情哩  

草莓千層派 wrote:
我剛請的美工,沒經驗也不只這個價錢
我剛請的美工薪水也要28K!!(恕刪)


這位老板真是佛心來的啊
沒經驗的美工請28K…!
我在新北市才24K…OTZ
真的要走的話,
就照公司規定
多久前提離職,要不要簽是公司的事.
找不找人交接也是公司的事.

怎麼可能公司不放就走不了~

majumi wrote:
我以前在當上班族的時...(恕刪)


叫你女朋友依照勞基法規定跑就好了
一年內七天前提出申請
如果公司內部有e-mail
請寄封信給人資跟他主管
可以當你記錄
同一天領取離職單 記得馬上送出
這樣才有算 之後七天後就離職了
依我自己的經驗
如果真的很度爛這間公司
已經確定決定要走了

我是把假都留著
當我找到新工作的時候
提出辭呈那一天也是我工作的最後一天
不過我倒是沒有把硬碟格式化,做到這麼絕
至少後面的人看到我的檔案
還能知道怎麼做
勞基法規定
繼續工作滿三個月以上 未滿一年 預告十日離職
滿一年 未滿三年 預告二十日
滿三年以上 預告三十日

公司不可以預扣薪資
公司沒人接手 那是公司的事

如果只出得起香蕉的價格,那就請隻猴子就好了
但若只會做猴子的事,我也只能賞給你香蕉而已

離職請依規定就好

PS 沒經驗美工28K...當笑話看就好
因為能力不足所以加薪來激勵員工?
老實說~這擺明就是在損人嘛
我對部門的員工從沒說過這種話...
說人表現不好卻還加薪...是在加心酸的嗎

poppop963 wrote:
小弟的女友這份工作已...(恕刪)


大膽的提吧!!

先看公司規章,最多再呆一個月做交接!

公司小氣沒必要跟他客氣,公司態度很強硬就找勞委會來調解.

大家都要養家活口的,難道只有老闆要養家活口

員工都不用養嗎?

跟公司玩義氣,最後死的都自己呀

身邊有太多例子了

最近身邊一個好友,掛資深的工程師幹了4年多 才領30幾K.

現在跳到另外一間一開就是50K.

他很想留在原本公司因為環境還不賴,不過就是pay真的很....!

哈哈 所以囉 有機會發展就去衝!

提得時候就說,公司不是說我能力不足嗎?這句一定要講出來!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10)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