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ch1688 wrote:把這篇po給老闆看,...(恕刪) 一個月只有1.8後來變成2.2.......其實我的抗壓性也會很差這種工作,我會歸類為助理,無特別能力,幫忙處理文書,或是還在學習的人,這種人可有可無,走了一個馬上可以換另外一個,不太需要培訓假如,真的如開版所說,公司倚賴該人的技能.....這樣開2.2~2.35那麼這樣的薪水就是不合理能講出「現在年輕人」這種話的人,想必年紀不小.....看事情會這麼偏頗還真的頗令人惋惜
poppop963 wrote:各位有沒有甚麼好方法可以不傷和氣的前提下如願離職呢?? ....(恕刪) 到底有什麼面子好留的22K皇恩浩大嗎?連十幾年不見的朋友,不熟的同事丟個喜帖來,也要上來求籤問該不該包紅包還顧人情哩
majumi wrote:我以前在當上班族的時...(恕刪) 叫你女朋友依照勞基法規定跑就好了一年內七天前提出申請如果公司內部有e-mail請寄封信給人資跟他主管可以當你記錄同一天領取離職單 記得馬上送出這樣才有算 之後七天後就離職了
poppop963 wrote:小弟的女友這份工作已...(恕刪) 大膽的提吧!!先看公司規章,最多再呆一個月做交接!公司小氣沒必要跟他客氣,公司態度很強硬就找勞委會來調解.大家都要養家活口的,難道只有老闆要養家活口員工都不用養嗎?跟公司玩義氣,最後死的都自己呀身邊有太多例子了最近身邊一個好友,掛資深的工程師幹了4年多 才領30幾K.現在跳到另外一間一開就是50K.他很想留在原本公司因為環境還不賴,不過就是pay真的很....!哈哈 所以囉 有機會發展就去衝!提得時候就說,公司不是說我能力不足嗎?這句一定要講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