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冠夫姓,就是要"討客兄",婆婆嘴巴賤

這樣有可能涉及毀謗罪嗎?
queena炮嫂 wrote:
婆婆都去跟鄰居,賣肉,賣菜,洗頭的講,媳婦不冠夫姓,就是以後會去"討客兄
形容講話"惡毒"是對事...形容嘴巴賤那是對人...

這樣樓主聽懂了嗎?
婆婆確實很過分,懷疑是更年期的關係,

奉勸板大,千萬不要住在一起,

距離保持美感,

這種個性的婆婆,

如果住在一起,天天大眼瞪小眼,那真是一種心靈上的酷刑;

樓主趕快想辦法搬出來吧,這樣一星期見一次面,

也就是樓主一星期才討一次客兄,

總比住在一起 樓主天天都有討客兄的嫌疑要好多了.

有這種婆婆,真的是家門不幸....

老公不坑聲喔...冠夫姓? 還真是活在古代...
為什麼要去冠夫姓!!! 我真的不明白
將來離了婚 喪了偶 這個婚姻就結束了,為什麼要代著別人的姓過一輩子
人改個名字 是多大的工程 身份證 健保卡 保險 哩哩扣扣的證件 有的沒要更改
就只為了一個姓!!這很重要嗎???這意義在那裡!!!


呷飽太閒沒事幹才會這麼做!

queena炮嫂 wrote:
婆婆都去跟鄰居,賣肉...(恕刪)


股票賺的錢要分
究竟
現在都什麼年代了

這個邏輯到底是哪來的

難怪有的人結婚都不想跟婆婆住

上總介信長 wrote:
形容講話"惡毒"是對...(恕刪)


罵長輩嘴巴賤?? 這樣好嗎??

有誰希望自己的父母被罵賤??

queena炮嫂 wrote:
都什麼年代了,民國70年嗎?李總統時代嗎?


那個年代也不用冠夫姓喔!台灣女性冠夫姓應該是更早,日據時代或以前嗎?

idsadasd wrote:
罵長輩嘴巴賤?? 這樣好嗎??

有誰希望自己的父母被罵賤??


當然不好,如果是我會要太太閉嘴

然後我自己先罵一頓再說,在犯一次就搬家

只有過年才回家一次

無奈家裡的父母身教都很好,不會有這樣的問題...

如果我是女方,當下離婚

有這樣的婆婆,老公的家教也好不到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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