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大一姐 wrote:30歲了,若真的"只"因為賓士就跑,好幾年都白活了,這麼好騙? 身旁有認識的人,連銀行「存摺」都沒看到,光看到頭銜就暈船了。在國外,除了賓士車外,也常看到很多人為了得到合法身份,也可以毫不猶豫的分手。「一樣米養百樣人」還是有道理的。
巨大一姐 wrote:30歲了,若真的"只...(恕刪) 這點我就贊同一姐的話女人真的愛上了不管有賓士無賓士那都沒差當然有賓士比較容易把到妹對一姐也許不表認同但小弟是覺的一姐本身的生活環境並不困乏也許該女子對金錢看得蠻重的加上對方又有賓士所以版主會把賓士作為分手的主因但也許年齡問題(我女友也曾因這點沒信心,雖然才差半年而已@@)也許是需要被呵護的感覺(而不是照顧小弟弟的感覺)種種因素賓士是眼前可以看到的但樓主真的認為前女友是如此膚淺的人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