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nup wrote:
A大果然是見過大場面之人
這也是為什麼有錢帥百倍的理論之所以如此廣為流傳
不過像台灣第一帥跟毛巾小開之流,花費相對是省了很多
小宗宗吃虧在不高也不帥,所以只好多花點錢,誰知玩過頭被弄
所以高富帥在哪都吃的開啊!就算玩很大也沒人會說話
言盡於此不便再多說了
在下只是虛镸點年紀

離開台灣已經許久
除了比較熱門的小宗宗
其它就不是很了解了

但是在下知道那些公子哥的一個觀點
如果我用錢買的動妳
你在我眼中也不過就像汽車,房子...等"有價物"
當然越貴的就要玩的越久才划算
不過有喜歡的新貨,自己又有能力買貨時,自然...

比起軟爛男不花錢就想玩
其實已經好的太多...至少是銀貨兩訖

觀察兩造爭戰
令在下覺得比較玩味的是:
牽扯到了台灣最高學府
自己的惡言(族繁難載)在自己口中是事實
別人批評就變成嫉妒與抱怨
自己可以是社會地位尚高
別人的學歷多高、生活多好、認識多少名流
變成了"真的到那種等級會發那樣低階的文"

以上總總讓人感覺是
自打嘴巴!

不過對方楚於暗處,所以站在明處的人自然是要吃虧

在下很想給一姐關於台灣法律常識的忠告:
警察追網路案是根據IP
而台灣的法律權限僅在台灣
換句話說如果IP不在台灣
就算發言人回到台灣也沒有相關證據足以定罪
希望一姐不會把在下的忠言當作是惡言!

Garys wrote:
恐怖情人也不一定是人格或精神失常
而是把人逼急了 就會錯手殺人了
我只能說 出來玩的 終會要還
在下遇過那種到處"騙"的女生
別說一天到晚換手機搬家
哪天還真說不定會發生凶殺案喔

難怪在下強者友人嚴格實施三不一堅持(玩不起的堅持不玩)
那種打腫臉充胖子想越級打怪的
很有可能發生像爆炸姐事件這樣的結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