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aron2509 wrote:妳怎麼知道同居的前先生沒有在公司遇到一位小他十歲的妹.......(恕刪) 還是遇到小他十歲的弟??我最愛hTC wrote:有一天徒然發現他口袋理有motel的折價卷,逼問之下,他承認去嫖妓,我傷透了心,覺得沒什麼好留戀的,火速跟他離婚。...(恕刪) 有說是男的還是女的嗎??嫖妓搞不好是大家比較能接受的說法?
開百貨代言家電的女人,和她老公,是良好的示範,人家也各過各的,還能讓別人以為他們是神仙夫妻,處理婚姻關係,跟怎麼愛小孩不讓他被父母離異影響,是兩件事吧?何況妳根本離婚了。都活到這年紀,還需要在乎那麼多嗎,非得在婚姻契約裡有個位置才能感到安全嗎,要性生活不對嗎?祝妳幸福。
常常聽到女生說自己提件好追求者眾就算沒有離婚了 分開了隨便找都有只是裡面有多少人是玩玩 虧好玩的當你要求進一步負責的時候 有多少人會買單"提件好追求者眾" 這東西拿來虛榮就好別拿翹 不然就只能祈禱 裡面有真愛而且還要剛好你看的上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