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我公公和小叔同住 從婚前我就知道婚後要同住 我先生也沒問過我"要不要"
但 從交往的期間 我就知道他在找的 是跟他共度一生的女人 不是娶回家顧家的女人
因為這樣 我很甘心的住他家 住的非常開心
從我公公截肢 我小叔精神病發開始 周末我都幫他們準備伙食 沒上班的時候 三餐都我煮的
除了叮嚀我小叔的生活起居 連我公公的尿布我都換過 樓主說的挖便便事件我家也發生很多次
看護的費用 他們所有生活起居飲食 全部都是我跟我先生一起支出
就算因為這樣 用錢非常緊 常常入不敷出 我還是很開心 也從來沒後悔

So...女人願不願意跟公婆同住 有時候也要看你透露了怎麼樣的訊息給人家


真要給你一個讚!
連政府都明確表態了:

配偶的父母健保不能加在配偶的名下,

那為什麼一定要跟配偶的父母同住呢??

Qoo0203 wrote:
小弟的女友有兒子...(恕刪)


這看完全文應該是筆誤吧

noisegirl wrote:
So...女人願不願意跟公婆同住 有時候也要看你透露了怎麼樣的訊息給人家


很多男男女女說到孝順大多都逃之夭夭,但家產爭奪戰都不忘參戰.
男女雙方都有責任孝順照顧彼此的岳父岳母 公公婆婆.
只能論孝順義務的順序和強度,不能說男方就孝順男方的,女方就孝順女方的.
男女雙方各自有的家庭成員多,有的家庭成員少,
有的樂於反饋付出,有的吝於付出,狀況都不一樣,
其中也不乏獨女 獨子.

女方嫁來男方組織家庭生育孩子,沒有岳父母的生育,請問哪來的太太?
相反的先生沒有公公婆婆的養育要怎麼做你先生??
甚至很多男方結婚的房子是公公婆婆支持的.

世代的生活情況不同,
跟公婆住不一定要是絕對,但是對家庭有恩的人,同住也絕對稱不上不應該.
除非男方婚後不住男方家要住女方家,
或者是其它因素無法跟公婆住(ex:工作)

台灣男性還有許多改進的空間,
台灣許多女生也真的太強勢了,甚至自私到無理,不若日本女性來得有同理心.
或許人性都是 己身自私 卻又希望他人無私奉獻的動物,
不敢責怪人性,扣除極端的自私,畢竟人也存在著親疏遠近,

我的父母我一定自己照顧,
爸媽在我小時候沒有把我丟在動物園,他們老了我也不會把他們丟在養老院.
心理的感受有時甚至比肉體上的苦痛更令人難受,
犧牲一點享受,任何的花費和需要在那之前做好準備.

婆媳問題永遠無解,一邊總說自己很開明 很跟得上時代
另一邊都會說自己不是那麼不耐勞,
但零星游擊戰永遠是此起彼落,

我一直不認為嫁或取是男女為了照顧彼此的老年生活.
人是受習慣影響一生的動物,很難期待些什麼.
懶到爆的永遠是懶到爆,勤快的依然是那麼勤快,
人都是一個人光著屁股來到世上,一個人默默的離去.
無私是一生,自私也是這麼一輩子.
或許一個家庭總得有人成就其他成員的自私,活出 他/她的自我吧.
Qoo0203 wrote:
小弟非常認同妳的說法
小弟的女友爺爺在她家中
有時可能因為爺爺沒人照顧或者小弟與女友在外面
需要有人買食物給爺爺吃
小弟不管跟女友做捨事情
馬上拋開那些事情
立即買東西給爺爺吃
小弟的女友有兒子
小弟可能用詞上太過嚴厲
小弟想表達的是
現今社會父母親很多還是對男生很好
直到壽終 遺產還是男生比較多
那是因為社會總覺得男生對父母親總是有照顧責任
小弟並沒要女友照顧父母親
可能因小弟自私需要方便在顧父母親
才要女方跟婆公住一起

如在外買房子
多多少少也需要家中的幫忙
難道買了房子就把父母親踢一邊嗎?

小弟再次說明
並沒要女方跟小弟照顧
小弟只想盡養育之恩
小弟也只想盡到社會對小弟的期待

女方有沒有兒子
小弟覺得這不再討論範圍


社會對你的期望是什麼,坦白說,我還真的不知道,我只知道你一直提養育之恩,難道女友的父母對她就沒有養育之恩?敢情她是從石頭中蹦出來的?
你想照顧你的父母,所以希望她和你的雙親一起住,難道,她的父母就不用人家照顧?

這就是我先前說過的,你得先愛對方的父母,才能要求妻子也愛你的父母。

換個方向來想,如果今天,你的女友問你,難道要因為你們結婚就把父母踢一邊,你願意婚後住她家,讓她照顧父母嗎?
既然那麼有愛心,兩家雙親都接過來一起照顧吧!

如果你,你的家,讓她感覺不到歸屬感,為什麼要她住一塊?要知道,就算你和她有婚姻關係,就血緣來說,她和你的家人仍是沒有半點血緣的外人,是因為你,他們才能夠稱之為親屬。

再重申一次,希望女友像你那樣的敬愛你的親人,自己也要同樣敬愛她的親人。

女權意識抬頭+1
現在女生賺得不比男生少,不像傳統農業社會嫁到人家裡要面對妯娌哥嫂公婆一大堆問題。
北部我問過十個女生,有十一個都說打死不跟公婆住!

第十一個怎麼來的?
......
...


旁邊路過聽到過來應聲的!

百善孝為先!
怎樣照顧自己的父母親,就要怎樣照顧老丈人與丈母娘!
計較這麼多,以後會有多快樂我才不信...
私心大家都有,但連最基本的孝心都沒有...真是枉為人。

(當然那些不負責任的父母暫不列於此。)

Qoo0203 wrote:
小弟的女朋友的妹妹他...(恕刪)

分開住是需要的
但不是逃避責任的藉口。
我是蓮霧王 ~路過蓮霧園

sony9 wrote:
分開住是需要的
但不是逃避責任的藉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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