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脫鞋 wrote:
事情是這樣的

有天...(恕刪)


我無意數落你。
我看了你之前發言。我勸你還是先改一下作風。
有多少錢作多少事。
年輕時喜歡擁有一台'小老婆'這是人之常情。
但養車成本不低。沒賺多少錢,還是騎摩托車作代步即可。
交女朋友也不一定是要花大錢。
況且那種花大錢交來女友通常不長久。
況且你也養不起。

所以,如果你與那女孩子的人際交往圈沒重疊的話。
可以厚著臉皮去要看看。
否則會淪為笑柄,被朋友拿來調侃。
會...沒面子
個人送出去就不會要回來

現在的妹妹都很敢收
所以出手前先評估評估吧
跟她要回禮物,理由:

"其實那是我偷來的,是贓物。現在東窗事發了,
我不能害妳觸犯 刑法第三百四十九條第一項規定:
「收受贓物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我覺得你把你姊的手環拿去送人比較沒水準!
會~非常沒品


小脫鞋 wrote:
事情是這樣的

有天...(恕刪)
前幾篇有網友問過,我也想問說真的妳幾歲?

很急找不到禮物?是有多急?女生在門外?
隨便都找得到一對金店,百貨之類的。
跟你姐說對不起,賠錢。
女生的事就算了,你還想去跟她要?
你也幫幫忙....

小脫鞋 wrote:
事情是這樣的有天那女...(恕刪)


從頭到尾

都是你一個人亂想......
我要是你姐姐,我會報警........不告而取

小脫鞋 wrote:
我在補送妳別的

這樣會不會很奇怪?

她會亂想嗎...

你去買個卡地亞的love手環跟她交換 她就不會亂想了

下次別亂拿你姊的東西了啦
真的沒品,
是男人送的東西就覆水難收,
不然這樣吧,
上網拍再買一條,
拿去跟那個女孩說送錯了,
原本那條是有刻字要送給姐姐的,
請她換回來!
面子做給你了,
三四千還捨不得花,
那別說你是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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