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後需要每個月給女方家裡錢嗎?

家裡需要用錢身為女兒又不工作,還要沒領幾個錢的女婿養。

我本人合理推估是女方家男丁都往生也是很合理的。


hwsbetty wrote:
大家說了一堆..還有...(恕刪)

JCB88 wrote:
人家說女兒是千金!~~原來養大個女兒,是要老爸得花個『千金』.....

早知道生個『兒子』,照『豬』來養就好!

...(恕刪)


筆記Ing....
[01酸民的世界]-年薪千萬是炫富,身無分文叫廢物;正妹PO圖罵想紅,普妹路過罵恐龍;什麼都能酸,酸什麼都不奇怪!By一姐
wrote:
小弟的老婆就『非常堅持』!婚前給多少?婚後就不能少!

平平跟lilice是『同行』?怎麼差這麼多!

沒小孩前?小弟也覺得就『小錢』,沒什麼大不了!

老婆生完小孩後才發現?台灣要養個小孩長大,還『真貴』~

人家說女兒是千金!~~原來養大個女兒,是要老爸得花個『千金』.....


老婆薪水不差..選擇孝敬父母也是OK的~才不會被說不孝!
我對閒言閒語免疫....(嗯.也是沒人敢說我.弟弟妹妹都我一手養大.我說什麼是什麼.沒敢頂嘴的..)
我老爸大概再工作個5年就要退休了..
已安排給他當包租公~所以以後也不用我拿錢回家~他自己缺錢去收錢就好~
這樣退休後..老人家還可以活動活動...

我個人覺得自己要拿錢回家卻要老公來傷腦筋..有些莫名其妙了..
規劃一下.東省一點西省一點.幾千塊.上萬塊的事情..應該可以自己解決的~~






龍癡癡地著望著魔羯半响,手上抱得更緊,低聲道:「妳的臉紅得真好看……。」

巨大一姐 wrote:
筆記Ing.......(恕刪)


一姐還是生『女兒』的好!女兒『通常』會像媽媽.......

世界上的美女『越多越好』!

『娘味』十足的男人?還是少一點比較好!



lilice wrote:
我個人覺得自己要拿錢回家卻要老公來傷腦筋..有些莫名其妙了..
規劃一下.東省一點西省一點.幾千塊.上萬塊的事情..應該可以自己解決的~~


其實『花錢』事小!錢嘛?再賺就有!

『生活重心』才是傷腦筋的地方!

有了『小孩』?男人總是會希望自己老婆,把重心放在『子女』身上.....

自己可以沒有『後顧之憂』........

可老婆生完小孩後,小弟家裡比較像在養兩個『小孩』!一個是幫『岳父』養.....

這......算是小弟有『大男人』的想法嗎?




JCB88 wrote:
可老婆生完小孩後,小弟家裡比較像在養兩個『小孩』!一個是幫『岳父』養.....

這......算是小弟有『大男人』的想法嗎?



哈哈哈!不算大男人~只是這是你的命~~~~叫你把她們讓給別人養你也不肯的

(你岳父搞不好也是想自己養一輩子..奈何女大不中留...)
龍癡癡地著望著魔羯半响,手上抱得更緊,低聲道:「妳的臉紅得真好看……。」
看到這忽然有感@@"
難怪都已經民國102年了 重男輕女的觀念還是存在~

老媽沒生兒子
老爸早走~ 女兒都嫁光的話
那她可怎麼辦才好@@"
每個女兒嫁了都是要去夫家當別人的老婆別人的媳婦
嫁了就要以夫家為重~~
那沒生兒子的人 真的只能當孤單老人了@@"

原本樓主的女朋友有工作 每個月拿五千元給家裡孝順父母本來就是應該的
不論家裡是否有男丁 父母養大兒女的花費並沒有比較少
兒女長大回報父母的心意也應該是相同的~

而結婚後 如果是因夫家的原因必須辭去工作 那夫家應該有能力去負擔這部份@@
如果經濟有壓力 又為何不能讓女朋友繼續工作@@????

不過樓主想這麼多 有跟女朋友討論過 有跟對方家裡討論過嗎@@?
說不定你女朋友家裡也不會要求你出這個錢丫@@

要是換作我媽 只要我們這些女兒能全部嫁出去她就跑出去外面放鞭炮了
不要求我們拿coco回家v v

lilice wrote:
哈哈哈!不算大男人~...(恕刪)


只能說.....『我歹命』!

不過恭喜lilice肚子裡又有了!幫你

恭喜妳!水深火熱的日子又要開始了.......勇氣十足!給個

第二個........打算照『豬』來養?

自在的魚 wrote:
老媽沒生兒子
老爸早走~ 女兒都嫁光的話
那她可怎麼辦才好@@"
每個女兒嫁了都是要去夫家當別人的老婆別人的媳婦
嫁了就要以夫家為重~~
那沒生兒子的人 真的只能當孤單老人了@@"

如果經濟有壓力 又為何不能讓女朋友繼續工作@@????...(恕刪)

妳有看清楚樓主內文嗎?
樓主應該沒有不讓女朋友繼續工作

再回覆我引言妳說的第一段
我老婆就是老爸早走(過勞肝病過逝...我老婆未滿20歲就走了)
家裡只有三姐妹(無男丁)
現在只是大姐還未婚(有固定男友)
三姐妹也是每個月拿錢回家
我覺得這是應該的
不然要人家媽媽老了怎麼生活?
不見得家中只有女兒就不好
我老婆三姐妹都還算蠻孝順的(我丈母娘說我老婆最孝順)
現代已經不適用養"兒"防老這觀念了
不要回頭當啃老族就謝天謝地了

創聖天使 wrote:
妳有看清楚樓主內文嗎...(恕刪)


拍勢@@ 因為之前樓主沒有寫 結婚後女方在2~4年內無法工作的原因
所以才會說"如果"是因夫家的原因必須辭去工作

後來樓主有寫女方嫁了之後不能工作的原因了@@"
原來是遠嫁來台 ~~
真是辛苦了@@

前文是看了三頁回應的感想
我個人是覺得奉養父母 是不管男女都應該啦v v
女友是對岸同胞嗎?
是的話勸你就跟女友搬到對岸,畢竟台灣現況對陸配一直不是很友善,就算是拿到身份證也找不到好工作,連作業員都很難,除非開店作生意,反而在對岸你們2個都可以有不錯的工作。
婚後開銷是只會越來越大的,我朋友有幾個娶陸配的,都是定居在對岸了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