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談到結婚,我女友說婚前要我自己出錢買房子在他名下,還要把我所有錢都存到他戶頭!


sirichai wrote:
最近有談到結婚,我女...(恕刪)

我覺得這樣的什麼財產過水之類的,並不是"愛"的必要條件。
沒過水的也是可以甜甜蜜蜜過日子。
我砲故我在

伏見伊奈里 wrote:
我不是非他不嫁,但我...(恕刪)

看似和諧的婚姻,我卻看見了潛藏的隱憂
ChenKen7 wrote:
我覺得這樣的什麼財產...(恕刪)

每個人的生活選擇不同,沒有誰比誰高級的,只有自己過得快不快樂。
如果步入婚姻的雙方還在替自己想退路,那兩人真的相愛嗎?
如果沒有錢放在哪一方作管理有差異嗎?雙方把財產開共同帳戶,
彼此為自己的家庭付出,這只有婚姻的過程,問題在彼此的尊重溝通,
可以只是建立在金錢擔保,那不管誰付出什麼何不像個買賣過程。
我給錢妳給人,豈不是可悲?家從不是講理的地方!
情感更不是以金錢單位,如果硬要分,只能怪自己挑錯人了!
相信伏見姐不是這樣的人,她先生也過得快樂,只是問她是否真心愛她先生跟她先生是否愛她,對此我是給于祝福!
樓主的問題也很簡單,對他女友的要求很過份嗎?如果她女友是能不離不棄,也不會擔心人財兩失,但她對樓主沒信心,樓主也對她沒信心,所以我的建議是分手,不然就是先寫好協議書,她想獲得保障,那她可以提供什麼?講到感情要分公平,計較多少?我是不看好。
碎玉軒沈眉莊妳會想嫁胖胖的男生嗎?就像肥肥的蔣大!!

伏見伊奈里 wrote:
給他什麼
給他讓他娶到我的獎勵
並不是因為我是國色天香
我長的很普通
可是我先生很愛我,他想娶我
這個時候就是供需問題了
當一個男人很愛一個女人、想娶一個女人
這個女人當然就可以開條件
我並不是非你不嫁呀,我並不是非得要結婚不可
但你跟我求婚,你想要擁有我在你的人生中
那我也相對的可以提出條件

不過我並沒有真的跟我先生提出這些條件
這些都是他自願的
房子婚前就買了我的名字
婚前好幾年他就把薪水都給我
一個女人要做到的就是讓男人自己自願這麼做
而不是開口跟他說我要這個要那個

所以我並沒有給他什麼物質
但我嫁給他了
這就是他得到的謝謝指教)


你並沒有很愛你先生...
自己小心,這種淪為交易的婚姻

sirichai wrote:
最近有談到結婚,我女...(恕刪)
伏見伊奈里 wrote:
我不懂不能信任對方何...(恕刪)


妳這不自打嘴吧了?那女方要房子、金錢的保障,不也是完全不能信任男方?

婚後願意把財產給老婆跟婚前就在討財產差很多好嗎?

這年頭不都是獨立自主的女性嗎?怎麼自己賺錢這麼難。

伏見伊奈里 wrote:
這有什麼嗎?
我先生...(恕刪)




為妳先生捏把汗..............
時間會修復一切,傷疤留下是要你記取教訓,不再犯同樣的錯誤。
討論什麼才不會被水桶 wrote:
我也覺得很奇怪 女人...(恕刪)





引言 pansbd:

人也不是商品,從妳的文章只看到妳要別人愛妳對妳付出,卻沒看到妳有說出多愛老公的言語

愛情不是單向道阿


說的太好了!!!



您說的情況在我周遭已經有四位長輩跟朋友遇到差不多的問題了

重點是年紀都過40

要在找工作已經很難!!

前半輩子真的都沒了,也沒本錢可以再翻本去拼了

50前或許還有機會,60之後要用什麼跟別人拼?

這年代真的不同了,不管男人、女人都該好好保護自己



PS: 查了下樓主,跟這女友有問題已經是去年2013年5月就有問題了
每次樓主上來發文都是跟女友有關? 撐到現在要結婚了?

唉... 看來我們大家的建議你最後仍然是聽不進去的,
希望過幾年不要在01看到樓主發的 "後悔文"
時間會修復一切,傷疤留下是要你記取教訓,不再犯同樣的錯誤。

sirichai wrote:
最近有談到結婚,我女...(恕刪)


婚後OK~ 婚前萬萬不可

除非白紙黑字寫出以結婚為前提,不然被黑了告都告不贏

社會新聞常在報導,婚前女的全拿還跟別人結婚,男的去告但法院只說那是贈與行為,自願的,不必返還~

結了婚表示倆人真的願意走下去

那時再來表現忠誠不遲
心大本事小,人窮嗜好多~ 巧者勞而知者憂;無能者無所求,飽食而遨遊
老實說,要結婚就要先交出財產,這真的是很不負責任的男人。

難道你要照顧的人只有老婆嗎?萬一出什麼意外、英年早逝,你覺老婆會把錢留給你的家人嗎?

多少人老公一死,就在趕公婆的?因為房子是她的。錢是她的。養這些人做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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