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gic wrote:說去高雄找她玩可以,不過要先付她600元住宿費(應該是一天600吧?) M@gic wrote:當那個女的得知我朋友把火車票退掉之後.馬上又改口留言給他說:"那給你去睡客廳好嗎?" 不付600元只能睡客廳,付600元就可以...是蠻便宜啦,不過46歲耶,會不會太退火了點?
閱~這樣就叫玩弄感情?你朋友歷練也太少了,就了不起是個~反反覆覆說話比較沒信用的朋友罷了。聽過安麗嗎?吃過賀寶芙嗎?遇過金光黨嗎?接過詐騙電話嗎?世道這麼亂,這樣就說人家玩弄感情~有可能會吃上毀謗官司喔~東西亂吃,拉一拉蹲一蹲馬桶就解決了,話亂說的話,包準你警察局法院跑不完。
M@gic wrote:我一位台北的朋友最近...(恕刪) 嗯,我以為被騙了幾百萬....我想女的有沒有問題不知道,但是你朋友有沒有問題應該要關心一下~一個素未謀面就想住到對方家裡? 也難過社會新聞事件層出不窮~連自我保護都做不到,老實說,不騙你騙誰~
M@gic wrote:我一位台北的朋友最近...(恕刪) 以前愛情公寓還不錯玩!自從yahoo收購他變成愛錢公寓!!一切都變了!我認識好幾個異性好朋友!其中一個結婚了!老公也是在愛情公寓認識的!---------現在有個有趣的現象!很多都說約砲是色狼很變態!結果沒幾個月,女生就被騙財騙色了!
到底是哪被欺騙感情了?看半天不就是男方氣女方北上,沒專程去看他,他要南下,女方臨時變卦嗎?到底哪條法律規定,北上一定得會網友,能不能麻煩樓主指點迷津一下?還以為是被劈腿或是騙了多少錢,搞半天就是人家不給白住,這都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