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sims wrote:那請問不孕症算不算錯的?不婚族 頂客族 都是錯的?! ...(恕刪) 我所認識的不孕症的會想辦法懷孕,頂客族也生了孩子,不婚族也結婚了。卻沒看見同性戀變異性戀過。對生物來講,不能繁衍的確等於自我毀滅。
hassen wrote:我所認識的不孕症的會...(恕刪) 你的生活圈好狹隘你的心胸也好狹隘不生育 當然不等於 自我毀滅至少對人類來說是一個人的人生 對世界 對社會 來說都有意義你卻覺得你人生的意義是有多少下一代我不能認同 不生育=自我毀滅 = 人生沒有意義
雷小炫 wrote:就跟說待在愛滋病患者旁邊會得愛滋病一樣無知+愚蠢(恕刪) 如果你懂得怎樣預防愛滋病,那就不會。如果你不懂得怎樣預防愛滋病,共用牙刷或無套性行為,那是會得的。在不懂事的小孩上,他的確不知道怎樣預防把同性戀當成是正常的觀念。在不懂事的小孩上,不懂如何拒絕是常常有的事。最後,就機率上來說,你身邊如果沒有半個愛滋病患,你得愛滋病的機會是比在愛滋病患者旁邊低的。
hassen wrote:我所認識的不孕症的會想辦法懷孕,頂客族也生了孩子,不婚族也結婚了。卻沒看見同性戀變異性戀過。對生物來講,不能繁衍的確等於自我毀滅。 你多慮囉2011年,世界人口達到70億。2050年,全球人口將達97億。人類依然不斷增加,威脅其他物種的生存空間。另外我所認識的不孕症朋友努力想辦法懷孕,不過最後失敗收場說你朋友同性戀沒變異性戀?那異性戀有沒有變同性戀?
我也是反對修的,立意雖好,畢竟這草案有太多的瑕疵,貿然推動一來影響現有利害關係人的利益,二來不見得能保護伴侶的利益;伴侶權益的支持者多半未細看或是不願意看,而護家聯盟的反對理由,有些是很奇怪的。這1079之一主要是在有條件地排除收養上的公權力監督主義,我國的收養為了考量養子女的利益,是採國家監督主義,而不是當事人進行主義,但是現行的社會背景,真的能在此條件下,同時顧及養子女的教養利益?我認為在目前的社會共識下,很困難。除非你收養的是成年子女,我認為還可以讓步,但是未成年子女,我不贊同。
lesims wrote:一個人的人生 對世界 對社會 來說都有意義你卻覺得你人生的意義是有多少下一代 台灣大多數人的集體意識就是要傳宗接代這些人視孩子為自己人生的資產之一君不見"不孝有三,無後為大"多深入人心啊
hassen wrote:愛滋病患 你可以不要歧視愛滋病患可以不要歧視唐氏症可以不要歧視喜憨兒可以不要歧視原住民可以不要歧視罕見病患 嗎?不要因為別人跟你不同就歧視別人歧視=自私 雖然人本來就自私 但不應該主張大家都自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