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話一句,借錢還要還,以後誰還敢跟你借錢啊。

這種擺明不還錢的朋友,就直接寄存證信函了。
我朋友11年前跟我借了3萬元,直到現在都還沒還完,有時一年只還3千,
期間舉凡同學聚會,平時時常約出來吃肉喝酒,唱ktv都見的到他的身影,
買高檔手機買車都有錢買,做生意有錢賠,問他方便還錢不,就是經濟困難....
前些天為了試探他,跟他說我有筆急用請他先(借)一點給我,過兩天我立馬還他
我向他週轉的遠小於他必須還我的,就是為了要試探他好不好意思叫我還錢
結果他把他銀行帳號寄了我,要我記的還錢...唉...20多年的朋友..
前幾天我突然脫口問他你有多少存款,他反應不過來,回答我30萬...哈哈..標準的有錢不還

十惡者:殺生、偷盜、邪淫、妄語、綺言、惡口、兩舌、慳貪、瞋恚、愚痴
nchuche wrote:
我相信我是可以贏的...(恕刪)

hi~21樓的大大想請問你~

想問你支付令的其中一項就是[2.聲請人 → 你自己的資料。]一定要寫我家的真實地址嗎??假如我只想寫工作的地方呢或郵政信箱?!可以嗎?謝謝!!
第二步:填寫狀紙。

  1.訴訟標的金額或價額 → 對方欠你多少錢。
2.聲請人 → 你自己的資料。
3.債務人 → 欠你錢的那個人。(註一)
4.請求標的 → 你要請求的金額,至於週年利率請寫百分之五。
5.請求原因及事實 → 就是人家為什麼欠你錢囉。(註二)
6.證物名稱及件數 → 借據、租約或是其他可以當證據的東西。(註三)
  7.法院 → 對方戶籍地所在的地方法院
不還的人都不歹勢了妳也沒什麼好不好意思的吧~
我可以報名當妳朋友嗎
人善被人騎,自己辛苦賺的錢被弄走還要上來問,以後就知道救急不救窮,在好的朋友說到錢就傷感情啦。

nchuche wrote:
請問各位大大,你們會怎麼做?...(恕刪)

怎麼做喔?

當初不可能借她這麼多!
朋友間還是不要有金錢往來比較好
自己也曾經因為借錢給朋友
最後搞得自己灰頭土臉
裡外不是人

nchuche wrote:
聲請支付命令


不錯喔~有經驗
直接聲請支付命令做強制執行
提告的時間太久了,而且還要跑法院


2.聲請人 → 你自己的資料,基本上要寫可以你可以收到掛號信的地方。
7.法院 → 你或對方戶籍地的法院,最好是你戶籍地的法院

對方收到命令後,會有20天(包括例假日)的異議期
若對方有異議,法院會請你交保證金(這部份確定債權或雙方合解後會歸還)
之後就會先請兩方進行協調
若不成就會進行開庭

以上是民事的部份

若對方有能力卻不還錢,亦或當初這筆錢並非使用在她所說的用途
其實可以告她背信跟詐欺罪

這可以寫狀直接送到地檢

這部份是刑事且會有刑期跟記錄

如果你真的夠狠,債務人的部份你可以加寫她公司的地址,不管民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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