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effchang8 wrote:小弟結婚將近十年,擁...(恕刪) 這是老問題了,沒有標準答案,依照你個人的情況自己做調整吧!小弟是錢全部交出來,由老婆支配,我每個月領零用錢,房子和車登記在老婆名下,沒考慮到以後離婚的財產歸屬問題,就這樣jeffchang8 wrote:小弟結婚將近十年,擁...(恕刪)
小弟我也是跟樓主一樣結婚前就買了剛開始登記是我名下(老婆還是女朋友)結婚後我就改共同財產了現在房貸已經繳完負擔較輕(繳15年)2人皆有工作, 目前收入分配是...孝親費我出(3萬)小孩教育費我出(每月約1萬)家裡開銷我出(每月約1萬6)其他的費用則我老婆負擔(外出購物或遊玩)剩的我都繳國庫(但存摺在我這)我僅領月零用金3000元其實房貸這件事, 兩人要心平氣和坐下商量都結婚10年沒什麼不可討論的希望樓主這件事能跟太座多溝通
bigtotem1507 wrote:小弟我也是跟樓主一樣...(恕刪) 我跟樓主的煩惱有點像首先, 現在的房貸已經快繳完2人皆有工作, 但是...小孩教育費我出家裡開銷我出貸款我繳出國玩花費,機票,飯店都算我的出去吃飯大部分我出錢,偶爾她會出她負擔有時在家作菜買菜的費用本來也想換更大一點的讓家人過的舒適一點但前幾天吵架,這念頭全消心理只覺得,我這麼累,不見得會得到感謝或尊重那麼努力要幹嘛??
結婚前,所有約會開銷一人一半。結婚後,所有家用通通我出,每個月再給老婆私房錢。買房子(無論自住或是投資),房貸通通我交,但都是房貸兩個人一起背,產權一人一半,這樣另一半才會感覺生活有壓力,減少動不動就為雞毛蒜皮事情吵架的可能,也讓他更了解哪天把老子氣走了對他絕對沒好處(所謂好的老公帶你上天堂,氣走了老公讓你住套房)。
star63912002 wrote:絕對不要把房子過戶在老婆的名下強烈建議去登記婚姻個別財產制本道從小看盡人性黑暗面 強烈贊同!!!!尤其是講什麼房子不在她名下沒有安全感的那種問題超多也是看盡無數悲慘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