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nothing wrote:
想請問各位一個問題有...(恕刪)
『正解』過河就可以拆橋了。
你又不是要兩個都娶回家,
幹嘛要一次約兩個?
出門約會帶個不付錢的電燈泡有比較好嗎?
要到B女的line就可以把A女甩了,
如果B女對你有興趣的話,應該也會不想身邊多個電燈泡。
(你看過媒人介紹之後全程跟著約會洞房的嗎?)
養自己的女友老婆是天經地義的,
養別人的女友老婆除非有啥好處可拿,
不然幹嘛當爛好人?
錢太多拿去做善事幫助流浪貓狗,
幫窮小孩繳學費午餐費,
都比幫別人養女友老婆友有意義多了,不是嗎?
況且你很明顯的就不喜歡A女。
另外提醒一件事,女人的手帕交影響力很可怕,
所謂物以類聚,如果你覺得A女的觀念跟想法不太好,
交上B女之後,最好建議B女離他遠一點。
免得灌輸你未來女友一些阿哩不達的觀念,
改天你要導正會很困難。
(我大舅子的老婆一堆手帕交都是離婚婦女,有個還離婚兩次的,
整天教他老婆一些阿哩不達的觀念。)
近朱者赤近墨者黑,交朋友真的要慎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