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一半疑是外遇...但是氣消了 .以解決感謝各位大大

你如果真想維持這段婚姻的話,不用找什麼台階了
你老婆的“死不承認”就是給你最好的台階了
nsr450 wrote:
就在剛剛看到 另一半...(恕刪)


你老婆搞跟別的男生搞曖昧,甚至偷吃

如果你承認她說的那是開玩笑

那,你真的被當玩笑開了

這種東西有就有,開玩笑的偷吃算不算偷吃,

廢話,當然也是偷吃

你太好虎了
兄弟 你已經戴了帽子 是我會去男方家跟公司好好溝通一下 再找徵信社了解一下
還有 電話是可以調通聯紀錄的 只怕你調下去 你會哭的
等事發後 先跟女方家人說明一下 妳家教出的女兒 做了什麼事
小孩再苦都要自己帶 絕對不能放給女方
台灣女人 就是太好命了 才會東家食 西家宿

自己準備心理建設一下
都叫老婆..寶貝...這都還沒有安怎喔......
你覺得這像開玩笑嗎

老兄....你也太單純了吧.......下甚麼台階.......


時間回到去年8月,樂姓男子愛上已婚女同事,互傳曖昧簡訊,被對方老公看見,醋勁大發,王姓嫌犯找了外甥和朋友闖進小王家,就是一陣猛打。死者樂姓男子母親(2013.8):「他已經躺在這邊,滿臉都是血了,他(嫌犯)還要揍他,另一個男的拉住我,不讓我靠近。」

不顧死者父母跪地哀求,也不顧人已經被打到滿臉鮮血,最後樂姓男子傷重不治,嫌犯打死人,還跑去酒吧喝酒,只是如今法官調查,說嫌犯雖然一再攻擊被害人,卻沒看到流血狀況,只是低估傷勢,不是故意殺人,所以依傷害致死罪,而非殺人罪論處。

主嫌判刑8年,死者家人無法接受,要繼續上訴,替兒子的一條命討回公道。
laovvye wrote:
最近很多這種二分法的言論
勝訴=壞人



請問您對台灣法律有研究嗎?

沒有的話回這文的意義在哪




我國法律是被害者舉證加害者有罪

就因為無罪推定原則

這根本是息事寧人的想法

完全沒有站在被害者的立場

就像廢死聯盟只考量到加害者的人權

可憐的被害者

別說人權了

人命都沒了



歐美是加害人舉證自己無罪

我的言論並非是二分法

跟反核更無關係

麻煩您回文有點深度
小書書 wrote:
歐美是加害人舉證自己無罪(恕刪)


鬼扯
無罪推定是世界共識

U.S. Constitution - Amendment 5

No person shall be held to answer for a capital, or otherwise infamous crime, unless on a presentment or indictment of a Grand Jury, except in cases arising in the land or naval forces, or in the Militia, when in actual service in time of War or public danger; nor shall any person be subject for the same offense to be twice put in jeopardy of life or limb; nor shall be compelled in any criminal case to be a witness against himself, nor be deprived of life, liberty, or property, without due process of law; nor shall private property be taken for public use, without just compensation.

Notes for this amendment: Proposed 9/25/1789
Ratified 12/15/1791

實務工作者
滿意嗎??

我國法律大部分都是抄來的
不是台灣自有的
...你現在面臨兩個選擇...
1. 承認自己綠光照頂,家庭破滅。
2. 這是一場誤會,只要沒有抓姦在床,就不算數。

因為1實在不能接受,所以你的潛意識選2...
如果你要證明我說的不對,繼續查下去!
人 事 時 地 物,絕對不只「我看到他叫妳寶貝」....

nsr450 wrote:
就在剛剛看到 另一半...(恕刪)


先去橋完再看怎樣

nsr450 wrote:
我老婆的話 我當聖旨 我的話 我老婆當狗屎

實在很不甘心 很心痛


女人可以疼,但不能溺愛,也就疼過頭。

今天你不是氣消了就想找台階下而已。

而是要硬起來,讓她知道誰是她老公。
她要這樣玩,她就會知道後果是怎樣...

看是要她不聽你話,你也不甩她話,家裡地位要調一下。
不然就離婚,不用那麼委屈,也要讓家裡小孩知道,這段婚姻是誰毀掉的。
讓他們長大之後有個警惕。

這就跟以前的女人再教育小孩說:「都是你老爸外遇,所以我才會離開他。」是同樣的手法。
女人心裡不會承認,其實她們還是希望丈夫比她強勢。

今天你要現在這麼軟,當女人的話是聖旨,那她就只好代替你的位置,爬到你的頭上為所欲為。
不要看版上一些網友叫老婆,說什麼太后等的。

你真以為他們在家對老婆就是小李子樣? 你猜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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