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u84vu wrote:


dennis10 wrote:
不會吧~~
所以您也同意
您的女兒以後給別人『試用』一年?

如果我女兒想這樣做
我應該會先打斷那個男生的腿吧~~
不敢高攀...


給別人『試用』一年?
這想法真奇怪

未婚同居的人很多,也是被『試用』?
現在離婚率很高,有過那張紙不是被『試用』?
沒有那張紙是被『試用』?

時代不同了!女生沒有那麼悲情
在愛情與婚姻當中也能擁有主導權
急流勇退and及時認賠出場
遠比登記了之後又吵著離婚(告來告去)來得好

彼此不適合分開就好
離開不需苦苦哀求另一個人的同意
我覺得這樣很好啊~
...(恕刪)


以台灣這邊來說辦昏宴就宣告..
但如果同居就不會..

胡是結婚還是 當初同居難到分不出來????


GOOLGE




胡婷婷婚趴5萬多元搞定 友人到場才知她結婚


上面這張是 ?????


旁邊那位阿姨 你覺得 ??
你站旁邊應該是有祝福前面這隊新人吧..
但她們是如何回報你們 ???

婚姻不是兒戲吧.. 都有公開. 照片圖片 還說沒登記就不算結婚.. 這那招?
如果有去參婚宴會不會覺得 這兩人來騙紅包 ??
大家去參加婚禮都是抽空花時間, 還帶祝福..
說真的婚宴是 很多人祝福, 包含朋友 同事到長輩 ,

如果結婚可以很隨便 , 那大家何必浪費時間去看這兩人??


老胡你當時心情和現在 ?





注意事項:
民國九十七年五月二十三日起

★傳統結婚證書未具效力

★新人雙方必需同時登記

結婚當事人雙方親自到其中一方戶籍地戶政事務所辦理登記,結婚才算生效哦!

**********************************
**********************************

http://tw.twent.chinayes.com/content/20130116/KH5IHXY630SM0.shtml

2013-01 (15)晚低調結婚
2013-01 (15)晚低調結婚

胡志強嫁女兒!胡婷婷閃婚嫁Julio

Yes娛樂新聞中心 採訪編輯:Yes娛樂編輯組 2013-01-16 10:46

Yes娛樂 1月16日綜合報導

台中市長胡志強的女兒胡婷婷前(14)日

才與雙胞胎男子團體「Soler」中的哥哥Julio傳出同居情,

今日就被爆出兩人已在昨(15)晚低調結婚,

婚宴地點選在台中七期的豪宅,

僅邀請少數賓客與至交好友參加,

胡志強低調的連市長室人員都不知情。

**********************************
**********************************

一、內政部(以下簡稱本部)為利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登記,並配合
民國九十六年五月二十三日修正公布之民法第九百八十二條規
定結婚改採登記婚,特訂定本作業規定。

二、民國九十七年五月二十三日起辦理結婚登記者,應由結婚雙方當
事人申請之。
民國九十七年五月二十二日以前(包括民國九十七年五月二十二
日當日)結婚或其結婚已生效者之結婚登記,得由結婚當事人之
一方申請之。

三、戶政事務所依下列規定辦理結婚登記:
(一)雙方或一方在國內現有或曾設戶籍者,在國內結婚,得向
任一戶政事務所辦理。
(二)雙方或一方在國內現有或曾設戶籍者,在國外結婚,得檢
具相關文件,向我國駐外使領館、代表處、辦事處(以下
簡稱駐外館處)或行政院於香港、澳門設立或指定之機構
或委託之民間團體申請,經驗證後函轉或授權委託他人至
戶籍地或最後遷出戶籍地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登記。
(三)雙方在國內未曾設戶籍者,其結婚登記,得向任一戶政事
務所為之。但在國外結婚,得檢具相關文件,向駐外館處


或行政院於香港、澳門設立或指定之機構或委託之民間團
體申請,經驗證後函轉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中央政府所在
地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登記。
結婚當事人如有重病住院醫療、在家療養或矯正機關收容之特殊
情事,無法親自至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登記者,得向醫療機構、
結婚當事人居住地或矯正機關所在地之戶政事務所預約申請登
記期日,該戶政事務所得派員至醫療機構、結婚當事人居住地或
矯正機關,於結婚當事人表達結婚意思後,攜回結婚書面相關文
件,當日辦妥結婚登記。


四、結婚當事人除於結婚登記當日親自到戶政事務所辦理者外,如無
法於結婚當日親自到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登記者,得於結婚登記
日前三個辦公日內,向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登記,並指定結婚登
記日,戶政事務所應依結婚當事人指定之日期,完成結婚登記。
前項指定之結婚登記日不限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規定之辦公
日。


http://www.ris.gov.tw/94

CA大大太詼諧 我都笑了
eric0610 wrote:
現在民法下婚姻採登記...(恕刪)

ellee wrote:
CA大大太詼諧 我都...(恕刪)


我到希望將來政府可以規定

汽車買買採登記制..
先買台車開了一年後, 退回原廠, 因為沒登記所以這車是新車..





Julio 2006年被判賠違約金600萬元港幣(約2244萬元台幣)遲未賠款。
Julio 2006年被判賠違約金600萬元港幣(約2244萬元台幣)遲未賠款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40128/320743.htm

Julio曾離婚、被爆棄養兒!


Julio在2012年手打造的電影《騷人》配樂,

獲得台北電影節最佳音樂獎,胡婷婷因客串演出這部國片才和他搭上線,

卻在同年11月被香港法院頒破產令,

原因是他所屬的Soler與前東家「蜂鳥音樂」有合約糾紛,

2006年被判賠違約金600萬元港幣(約2244萬元台幣)遲未賠款。





現在才知道,原來兩人至今根本沒有登記結婚。
現在才知道,原來兩人至今根本沒有登記結婚。

Julio破產腥聞纏 驚爆結婚「沒登記」
壹電視-2014年01月28日 下午19:33

http://video.n.yam.com/20140128080930/
Julio%E7%A0%B4%E7%94%A2%E8%85%A5%E8%81%9E%E7%BA%
8F%20%E9%A9%9A%E7%88%86%E7%B5%90%E5%A9%
9A%E3%80%8C%E6%B2%92%E7%99%BB%E8%A8%98%E3%80%8D


胡婷婷驚爆和Julio一年情逝,

回顧過往傳出兩人低調結婚時,

Julio接連遭到起底,不但被爆出破產消息,還曾經離過婚,

傳言育有一女,雖然後來證實並沒有女兒,

胡婷婷露面時也力挺丈夫到底,

但如今走過這些風波卻還是以分手收場,

而現在才知道,原來兩人至今根本沒有登記結婚。

taiwan2008 wrote:
以台灣這邊來說辦昏宴就宣告..
但如果同居就不會..

胡是結婚還是 當初同居難到分不出來????


大家都知道她有辦婚禮啊
新聞版面很大

但就法律面來說
97年5月23日以後開始實施結婚登記制
沒有登記就是沒有結婚
胡婷婷即使披了嫁紗公開宴客還是不算數

現在結婚一定要去登記才算數
沒有登記跟同居沒兩樣~

taiwan2008 wrote:
我到希望將來政府可以規定

汽車買買採登記制..
先買台車開了一年後, 退回原廠, 因為沒登記所以這車是新車..

你可以找立委提案看看
會造福很多人~

CA91007 wrote:
剛去餐廳吃飯,老闆把...(恕刪)

搞笑王
winner winner chicken dinner

leon650325 wrote:
搞笑王...(恕刪)

有這一張搞笑嗎?

究竟是流眼淚、還是流〝麥克風〞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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