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u84vu wrote:
dennis10 wrote:
不會吧~~
所以您也同意
您的女兒以後給別人『試用』一年?
如果我女兒想這樣做
我應該會先打斷那個男生的腿吧~~
不敢高攀...
給別人『試用』一年?
這想法真奇怪
未婚同居的人很多,也是被『試用』?
現在離婚率很高,有過那張紙不是被『試用』?
沒有那張紙是被『試用』?
時代不同了!女生沒有那麼悲情
在愛情與婚姻當中也能擁有主導權
急流勇退and及時認賠出場
遠比登記了之後又吵著離婚(告來告去)來得好
彼此不適合分開就好
離開不需苦苦哀求另一個人的同意
我覺得這樣很好啊~
...(恕刪)
以台灣這邊來說辦昏宴就宣告..
但如果同居就不會..
胡是結婚還是 當初同居難到分不出來????
GOOLGE
胡婷婷婚趴5萬多元搞定 友人到場才知她結婚
上面這張是 ?????
旁邊那位阿姨 你覺得 ??
你站旁邊應該是有祝福前面這隊新人吧..
但她們是如何回報你們 ???
婚姻不是兒戲吧.. 都有公開. 照片圖片 還說沒登記就不算結婚.. 這那招?
如果有去參婚宴會不會覺得 這兩人來騙紅包 ??
大家去參加婚禮都是抽空花時間, 還帶祝福..
說真的婚宴是 很多人祝福, 包含朋友 同事到長輩 ,
如果結婚可以很隨便 , 那大家何必浪費時間去看這兩人??
老胡你當時心情和現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