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en88tw wrote:
當兩個人要在一起長久...(恕刪)
朋友曾聽一位敎會的牧師說過 : 夫妻相處要以了解滿足對方的需求為考量
要問對方要什麼;而不是自己要什麼.....很深的哲理.....
當愛一個人時, 能為對方改變自己的缺點 , 那是最幸福的.
愛人幸福? 還是被愛幸福?
這個道理其實很簡單, 很平常
就是當你喜歡上一個人, 總會獻殷勤, 總會想為他做點甚麼
這就麼回事
但是要剛好遇到互相喜歡, 想為對方付出的程度又恰巧是對方需要的力度
這種幸福可遇不可求
Princess Kelly wrote:
最近認識一個四十幾歲...(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