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女生又視金錢為安全感的最佳來源
竟然這樣真的要打破一夫多妻制度
反正你情我願
有錢的男爽
女的開心
何樂而不為
法律規範夫妻道德這塊真的是多餘的
bakafish wrote:
我26還是27歲時和女友分手後,就覺得交女友既花錢又傷神又浪費時間
雖然也有很多快樂的事,但我覺得那些都遠不如一個人的自由自在,於是就不再交女友
到現在39歲,還是沒有一點想交女友想結婚的念頭
有一間台北市最邊邊貸款全部繳清的房子(10多年前房價未漲時買的)
有一台日本進口車可以想去哪就去哪
父母不用我養,我樂的沒有家累,萬一中年失業就把房子賣了去找間小套房窩著,也夠我後半生無虞
雖然身邊沒人陪伴,看到情侶時會有一點羨慕
但是回憶起十幾年前的過往我還是覺得單身好
樓主只是不想要小孩,並非享受單身
我認為樓主撐不久的,遲早會結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