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kotaGoyo wrote:
你女友已經被幹了...(恕刪)



+1

jun050373 wrote:
我和女友在一起3年...(恕刪)



其實...總結一個問題而已

你自己不覺得奇怪嗎?

答案也早在你心裡了,不過不想承認事實就是你預想的這樣而已~~~

很多時候我們都知道答案,只是選擇為對方這些奇怪行為套上冠冕堂皇的藉口而已

也不一定要馬上分,但感情要早點回收減少自己受傷程度,保重啦~
只能說:大大你還是騎驢找馬吧,我以前有一任女友也是跟前男友藕斷絲連,結果最後還搞大肚子了,

幸好那時小弟窮,所以她選擇回去前男友身邊,我傷心了一年,多年後回頭看,好險~
這去前男友家換衣服,沒打炮,我不相信,你也應該不相信,只是你在騙自己罷了。
你的女朋友你自己知道她是愛打砲還是不愛打砲的人吧
老娘打砲還要跟你講 傻啦 講了不就不能跟a眉來眼去

雖然你很好 但沒辦法A打砲就是比你棒阿!
你每次沒5分鐘就跟死豬一樣,當然還是要找熟人止餓

乖 你有的督就督吧!

jun050373 wrote:
A說A剛好要去A同學家拿東西,所以他們去A同學家借電腦,A的同學爸媽都在家,我問女友為什麼穿的衣服不一樣,他說他有帶兩套衣服,並堅持她與A沒有曖昧沒有身體接觸沒有發生關係...(恕刪)


上次那個某某某不是說在包廂換衣服給人看是為了賣酒

所以換衣服是為了賣衣服應該也是正常吧
從現在起

能督就加減督吧

不再同居是對的

這樣你找新的比較沒有障礙

接受道歉+繼續在一起都ok

至於原諒、未來什麼有的沒的就不必了

破掉的麻布袋是補不起來的

恭喜你多一個石包友

祝福你下一個會更好
停權?? 版規?? 現在在我看來都只是權力的傲慢罷了!!!
重點應該是這句: 發現她FB當時刪除封鎖的前男友又出現了!!!
如果沒有解封鎖和加回的話,還會有之後的事情嗎?!
光是解封鎖和加回沒講這件事就可以放生了!!!
老大啊, 綠成這樣你也OK喔

快分吧, 到底在想什麼

不分的話下次遇她與A行"國際禮儀", 請不要再上來考博

另外您女友被抓包後似乎理由蠻多的.
附上這篇給您參考: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41210/521813/
看完你的對話 你已經不相信這段感情了 不論事情真相如何 都已經是傷害了不是 你也想做你在想的事 只是你拿不定主意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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