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zzchen wrote:
這簡單.
我家是這樣處理.
平日伙食費一律為50元便當.要吃簡餐請補差價250元.
但每個月有1次大餐的預算.
逢年過節的娘家跟婆家紅包不同價,取中間數,不足自補多當零用.收付自理,名義上合包.
我跟老公目前是商量以後家用按收入比例去分攤
家用不含過年紅包、過父親節母親節費用…等
各自原生家庭的費用,從各自從自已付完家用的零用錢去支出
但因為婚前老公就已買車,車子的名字也是他的,因為我容易暈車所以很少坐
所以沒有買車的問題
但我覺得以後如果有小孩,一定會有紛爭,尤其是一方很節儉,一方用錢較不手軟的情況
但像其它友人,老公想買140萬的車,老婆只想出60萬的國產車的基金費用
這該怎麼辦呢?
從中間取一半變買100萬元的車???
老公覺得自己夢想的車買不到,老婆生氣認為為何她要多出40萬買車的基金費用?
老公認為小孩讀公幼就好,老婆認為小孩的教育不能等,所以要小孩讀全美語的私幼
也從中間取平均值,讓小孩讀平均值費用的幼稚園?
所以我覺得還是婚前最好要先談好共識,甚至白紙黑字寫清楚
不然基金方式,真的以後的紛爭還是會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