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曦之光 wrote:
大大說的極是,我也...(恕刪)
但男女雙方在一起 若有肌膚之親
理論上都算是女方吃虧!
未來再有懷孕生子 這也算女方吃虧!
如真要算的清楚 這部份還是需要用一些世俗中的有價物抵償?
晨曦之光 wrote:
所以才要共同持有,這樣她也默認了。
樓主女友還真不錯!
這幾年在塵世中所知 只要男方開這口 女方就開始跑 明的暗的跑一起來!(當然不跑的 或許可能由男方出80% 女方出20%,但登記為55持分? 嗯 因為最近在塵世中我又遇到這類剛開始說的 後來都不承認的實際經驗‧‧‧
我也很傻眼‧‧‧所謂的講信用‧‧‧在感情世界中是完全不成立)有時弄到最後 都變成常態應該是 全都男方出錢買房 而房子應該100% 或90% 登記在女方名下!
所以才會演變為外籍尋找的現象!
不過不管本土籍 外籍 婚姻的本質似乎就是一項錯誤的舉動!!! 人類世界中應該還是別有婚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