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壞的下場可能是你止付貸款,對方也擺爛止付任其法拍,拍賣價不足銀行找保證人算賬..超貸沒賺那個錢想付清本來就是很搏命的事情。保證人的問題跟房子找律師快談談看吧。先遷離避免被施暴好了,法拍要走流程還要很久的事,利息就把已支付的錢都吃光了。男方住了個爽還可以要求搬家津貼..
謝謝大家的回答我會盡快處理這事情只怕他擺爛,到時銀行找上我,扣押我的家...(家是我的回憶,不可以被拿走。)他的月薪是足夠支付每個月房貸的。只是生活會比較吃緊。這樣無法是還清我的頭期30萬的。那所以現在解決之道就是不過戶、我搬出去、終止給予金錢但後續不會牽扯到什麼問題嗎?
看的真是氣死人。先講房價,因為是去年才買的,現在的價格應該跟去年差不多。買賣有交易成本,就算沒有4%仲介費,還是有一些稅費、手續費。所以想來,很難賣房賺到錢。如果你是我妹,我考慮的是,平安脫身最重要。每個月的一萬,當作房租,至於那30萬,講真的,不是300萬、3000萬,沒必要賭上安全。先平和的談談看,我猜對方一定不會想還錢,儘快搬走,不要告訴對方你搬去哪,房子的事,好好處理就行了。題外話,我完全不贊同「先一起住,一起打拚」這種事…。
再一起,還沒結婚前,可以是情人/愛人/同居人/.... 但是絕對絕對不要當呆人.銀行不會因為你們分手,就答應換保人.是我的話會這樣:(前提是沒有小孩)1.馬上搬,馬上斷$$.2.談判,拿回 30萬,過戶給他.3.談判,協議賣屋.拿回30萬.4.談判,30萬不拿回,但是換保人,保人他找.5.都不處理,不過戶,等法拍.風險是如果對方擺爛不繳錢,法拍後不足款妳要負一半(前提是對方也是連帶保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