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NO哥 wrote:
本人單身與一位單親媽媽交往
單親媽媽有一個小男孩3歲
最近為了一些事讓我覺得困擾

女友單親的原因是小孩子剛出生不久父親就離開人世了
男方是獨生子
走了之後家裡只剩兩老
女友擔心隔代教養問題
所以小孩子是跟著媽媽住在娘家
但目前還是跟父姓
以後還是會回夫家認祖歸宗傳宗接代
這也是女友堅持的

交往期間我體諒她經濟比較吃緊(因為夫家沒有幫忙負擔)
會幫她出一半小孩子的安親費用
目前交往也一年了
有時候和女友談到未來總是沒有共識
她認為我必須和她一起負擔起小孩子教育生活等費用
承擔起一個當爸爸的角色
而我覺得女友既然堅持這個小孩子長大要回去傳宗接代
夫家是不是應該也要負起一些責任(兩老都還在工作,經濟上根本沒問題)
我覺得我可以做好一個能陪伴他長大的好叔叔甚至是好朋友
陪他玩、陪他長大、教育他
能給他一個不是只有媽媽陪伴他成長的童年
畢竟父親這個責任對我來說是很沈重的
而我也沒有期望小孩子長大之後來孝順我、照顧我
因為小孩子始終會回去

不知道各位有什麼建議?
是我的心態真的不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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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多網友都回覆的太有陰謀論了
例如繼承財產之類的...
中間有許多事情無法一一詳述(以道德面來說,如果女友不讓這小孩回去,就等於是斷了人家的後代)
我確定女友是愛我的
她也很想和我結婚一起生活(目前我們沒有同居)
但她想要的就是一個家的感覺
兩個人為了一個家庭而努力(當然就包括小孩子的生活和教育)
她也說如果我不覺得壓力大
她也願意和我再生一個
現在的問題就是
我對這個長大以後不會陪著我的小孩
我沒辦法對他像父親一樣
我只能當他的好朋友好叔叔


被自己生的小孩不孝,是應該
被非己生的小孩不孝,是悲哀
你的心態沒什麼不對,只是愛烏就要及屋,不然會被幹譙不夠愛對方...
就賭下去吧,反正不是贏就是輸,輸贏最終還不是土一封...

為啥交往就要給她錢然後就體諒?
你現在給叫體諒,結了婚以後不給叫什麼?
這不很矛盾嗎?
天災人禍我們避免不了,但車輛主被動安全,我們可以有選擇的權力!!!
樓主,我只能說,你如何確定她愛你?若是他真的愛你,我認為她會站在你的立場幫你著想,而你會煩惱就表示其實你認為他的想法你吃虧不能接受,但你不敢誠實面對她,也不敢(或不願)雙方一起來解決前夫小孩的問題。雙方都是大人了,有話就應該攤開講,尤其這種事情若現在不講好未來後患無窮,對你對她對小孩都是一種心理上實質的傷害。
但你若只是要吃止餓的,那就可以搞搞92共識,各表也可同表也罷,但可別真的搞統一阿。
覺得樓主大大會那麼想正常。
人之常情。
像我叔叔對我好,也是因為我媽。因為他有自己的小孩。當然,不是真心當我是他女兒。我是長大成人比較有感。國小到高中,有一點感覺可是不確定。雖然如此,回去我媽媽家,也是會和他聊天問候。父親節也是會包紅包給他。過年也是。因為我是還有爸爸。也沒有被叔叔收養。關係就是這樣。
我覺得看樓主大大的意願吧
感情的事,有時候都勉強不來的。何況把別人的小孩當自己的養。沒想法就順其自然。不用特別多愛,也不要對小孩很不好。小孩幼小心靈會有感受。
像樓主的狀況,我的愚見。覺得就平常心養看看,可是要和另一半溝通,請他將心比心。養別人的小孩當自己的不容易。你會努力。可是不是一定要的責任義務。
因為小孩的爸爸已經走了。所以,你在孩子的心靈,對他好,真的可能會是他的爸爸。因為三歲。可能對亡父沒有什麼印象。長大對你的感情和印象比較深。長大也會當你是爸爸的。
變數在於,你沒有收養他。中間你和太太或女友不能分開。分開那個小孩因為和你沒有血緣關係,感情維繫往往就斷了。他若還小跟著媽媽長大。養很大才沒有相處了,他會回來找你的。感情不會斷。
不然,就等兩老走了,在收養到你這邊。和你太太溝通看看。
或者在這中間,經過長時間養,一點一滴不知不覺投入了,慢慢的你已經不在意了。覺得小孩特別和有你的緣。把你當爸爸愛,找你依靠,撒嬌。他也沒爸爸了。感情上你是他的唯一爸爸。你有感到欣慰。只差法律關係不是。
感情也很難說的。
覺得和另一半溝通,給你一些時間。和順其自然。然後也可以談,孩子的爺爺奶奶哪天年紀大走了。想把孩子收養到你這邊,不改姓。然後你們兩個自己在生一個,什麼都可以談看看。
我也是覺得,等你愛他一段時間,他也把你當爸爸了,很親的感情了。在考慮收養。對你也會比較好。還有小孩。
目前就順其自然,培養感情。時間自然會給人選擇的路和心裡的答案的。
祝心想事成。
桃園NO哥 wrote:
本人單身與一位單親...(恕刪)

最好是別結了
教育撫養小孩是歡喜甘願的,與旁人無關
會去計較就是不甘願
再小的疙答它還是疙答
也就別幻想自己會是什麼好叔叔了

桃園NO哥 wrote:
本人單身與一位單親...(恕刪)

桃園NO哥,跟單親媽媽分手吧
你是給不了她想要的
你確定小孩祖父母沒有出孫子的教養費用?
大大您說的是民法上透過收養產生的繼承關係

這個會不會成立倒是其次

我說的是,男方未來往生(如果女方還在)後,如果有遺產給女方(至少有配偶之特留分)

這筆錢很可能間接透過日常贈與或未來女方遺產又給這小孩



Gamestar wrote:
如果沒辦收養,前夫...(恕刪)
桃園NO哥 wrote:
本人單身與一位單親媽...(恕刪)

簡單說
心中有疑慮就先打住。


這些條件的衝突
是將來風暴的導火線
信否?
不知道各位有什麼建議?
是我的心態真的不對嗎?

沒啥心態對不對的問題!

有的人有辦法接受! 有的人就是無法接受!

沒辦法在一起,就在找別的女人吧!

心理關卡說真的實在很難免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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