麥勾帕瓦 wrote:婚友社不是更魚肉市場、更現實!?彼此之間互相稱斤論兩今天她可以為了錢跟你結婚,明天也有可能因為你沒錢了離開你… 你自己都會這樣說了 再回去看看你的問題而你如果要去追求有男友的女生今天他可以為了你的條件放棄現任跟你在一起明天也有可能因為別人條件比你更好了離開你懂?
搶來的~ 你可以接受?總有一天也會被搶走! 就你有錢?帥?體力好?花錢找外配吧!外配其實只要對他好 不要把他當買來的!! 就會好好對你 (畢竟對方也是人麥勾帕瓦 wrote:小弟弟我常常問遇到...(恕刪)
eva197906 wrote:你自己都會這樣說了 ...(恕刪) 大哥不太一樣哦先別用搶這麼難聽,就用追這個眼吧…追過來的是靠實力,先決條件至少對方是愛上你的人而相親、買外配,毫無感情作基礎,無關於本身魅力、實力、口才…等,全部取決錢的多寡一個是愛上活的、另一個是愛上紙鈔你能說這兩者一樣?
對方有男友不叫搶?那你開車有人趕你下車把你車開走 叫不叫搶?你怎不找一個結婚了有生小孩的還可以當一個現成老爸麥勾帕瓦 wrote:大哥不太一樣哦先別用搶這麼難聽,就用追這個眼吧…追過來的是靠實力,先決條件至少對方是愛上你的人而相親、買外配,毫無感情作基礎,無關於本身魅力、實力、口才…等,全部取決錢的多寡一個是愛上活的、另一個是愛上紙鈔你能說這兩者一樣?...(恕刪)
虎蒼 wrote:對方有男友不叫搶?那...(恕刪) 法定上男未娶、女未嫁你的意思是交往中,不準單方面提分手!?否則一律以通姦論定罪!?你講的論點聽起來完全牛頭不對馬嘴‥感覺像為辯而辯、胡扯一通呢!?說法完全沒有任何著力點及說服力道‥我也不是說搶或追一定是對的,只是大家提出來討論、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