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樣要離婚你還不趕快簽名?! 要是我半夜也去把律師挖起來...這種人根本玩性未定, 不適合當老婆, 適合當玩伴而已!我老婆要是晚上10點後還沒回來只是為了在外面玩, 我就會跟她說不用回來了這麼愛玩離完婚你愛怎麼完我都不在意!
eightwing wrote:5/9登記,現在已經超過一年了男女朋友期間,常常"炒"得轟轟烈烈反而是訂婚之後,可能是岳父母給的購屋經濟壓力讓我反而沒有思考房事的念頭就這樣過了一年(有餘)。 兩位 都是半斤八兩賴著不離婚幹嘛?反正 也不愛了
看完文章通常是別人故事,我還真的不太能給意見。因為家家有本難念的經。但是....我覺得你值得更好的伴侶、既然她喜歡自由就讓他自由,雖然過程你會很辛苦寧願短暫痛苦而不是一直痛苦下去....至於你岳母說的話,我想聽聽就好,也不用反駁太多,畢竟出發點就是護者女兒了。以上提供參考參考